“庆历新政”的施行表面上没遇到什么阻碍,因为惩治腐败、整顿作风是极符合儒家伦理的,符合士大夫的人生价值。事实上派下去的按察使也查不出多少地方官员欺压百姓的案例,而惩治腐败的案件也渐渐让百姓厌倦了,兴奋感持续下降。朝廷大张旗鼓的“庆历新政”没有触动太多人的利益。既然按察使也派驻了,官员不存在问题,那百姓的苦难就和地方官没有关系了。而大宋百姓苦是不争的事实,有人称“古者苛剥之法本朝皆备。”庆历年间国家的总赋税是盛唐时期的十倍。
宋代沿用了唐中期以来的二税法,即每年夏、秋两季按田亩征收赋税,共征收两次,因此称之为二税法。此部分也称为正税,是固定征收的部分,这部分大宋朝和唐代也没有什么差别,从太祖皇帝到仁宗皇帝也没有什么差别,基本维持不变。百姓苦的是附加税,比如延纳、损耗、支移、折变、征榷等等,名目繁多。延纳顾名思义就是宋以前比如五代十国时期,各国曾经以各种名目收过的税,现在都要延续缴纳。损耗包括运输过程中交通事故造成的损耗、在仓库中腐烂造成的损耗、麻雀老鼠造成的损耗等,都需要百姓事先缴纳。关键是还需要事先缴纳,损耗还没有发生就让百姓缴纳,那就只能多不能少,交少了让谁去为“公家”补偿呢?仁宗时期又恰逢打仗和烽烟四起的叛乱多,百姓缴纳的地点往往临近作战地区,远得距家有好几百里,如果没有能力送去也可以,但需要缴纳支移钱,官府雇人去送。再后来粮食自己送去了,支移钱还接着收,成了固定要缴纳的一部分。一亩地缴纳一斗粮食作为税,但有时朝庭不要粮食要钱,但折变的数量关系由官府定,通常都极不符合实际市场行情,那只能是朝着苦了百姓的方向倾斜。另外,宋代的征榷给百姓压力很大,征榷指对国家专卖的商品盐、茶、酒、明矾等征税。茶、酒可以不喝,但对盐这样的必需品征税,基本就可以认为是人头税了。包拯任陈州知州时曾经统计过,一亩地要缴纳140文钱的税。原本一亩地须缴纳一斗粮食,但官府不要粮食要钱,官府的折变是一斗粮食100文,而实际市场情况是老百姓的一斗粮食只能卖50文。还需要缴纳20文支移、20文耗损。
百姓的苦难显然不是地方官造成的,按察使也确实没法挑出地方官的什么大毛病。大宋朝的财政由中央统一管理,地方是没有小金库的。这些税法也是由中央制定的,地方官只能执行。而在执行的过程中这些地方官都对百姓给予了十分的同情,很多地方官都以身作则。他们给朝廷呈报的报告也时常反映当地百姓如何艰难,希望朝庭能够体谅。朝庭通常的回答是,你这个地方官执行力不行!其他州怎么就能交上你就不行?你们州的百姓都勤勉劳作了吗?有没有足够辛劳?我有次去你们州就看到有些人晚上没在地里干活儿!寇准进士登科后干的第一个工作岗位就是巴东知县,县衙主管收税的官员是查县尉。这一年中央派黜陟使到地方督察,看见税收的实在不怎么样,就把几个税交的不好的地方的收税官员脖子上上了一个几十斤的大枷锁,在太阳下面暴晒。过了会儿黜陟使几杯酒下了肚,气也消的差不多了,派人去把他们的枷锁去了,可查县尉就是不肯卸。对黜陟使说:“我可能还是不能满足您的要求,您还是让我接着戴吧。要不我戴着这枷锁再去收一次?”大宋朝百姓的苦难哪里是地方官造成的?这是每一个二府三司的朝庭大员心知肚明的事。改革是要改的社会财富合理分配国富民强,让官员的权力范围与承担的职责相匹配,而不只是让官员廉洁,让官员和百姓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直至不堪重负。
“庆历新政”推行了一阵,国家的问题还是不能解决,仁宗皇帝也渐渐失去了信心,时不时的表现出了不耐烦的情绪。新政不能解决老问题,那要新政干什么?王拱辰向滕宗谅的发难还真不是因为新政触动了谁的利益,如果新政真的能触动相当一部分人的利益,打破利益格局,那还真说不定会成为一次成功的改革。王拱辰打击改革派更不是因为触动了他个人什么利益,原因无非有二:其一,改革派的人欧阳修对自己不尊重;其二,仁宗皇帝似乎对你们的改革有看法。想上级之所想,才是好御史中丞,真是对御史台这个对皇帝进行监督的监察部门莫大的讽刺。而王拱辰打击滕宗谅那不过是初试拳脚热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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