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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我见凡流终不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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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恶,其恶加身;放祸,与祸同流。此非善行,此非善类。为祸者共诛之,放祸者共逐之,若不受逐则受诛,自古早有定议。”

  ——这是丁奇对白少流刚才那个假设的回答。

  林太为触犯了共诛戒,证据确凿,被陆高乾撞破,此事无疑。

  假如陆高乾是受到了林太为的威胁和逼迫,担心自身的安危而不敢告发林太为,这是另一种情况。

  现实中经常有这种事,某人看见有歹徒行凶,不敢站出来阻止,发现了歹徒作恶的线索,也不敢报警揭发,害怕歹徒伤害到自已。

  但陆高乾不属于这种情况,他也不应该是这种人。

  陆高乾是昆仑修士,昆仑十三大派之一元朔门的弟子。类比上述情况,他相当于“体制内”的公务员,比如一名警官。

  当时的情形,林太为斩杀侯念明之后已受伤,就算他不受伤,陆高乾的修为也比他高得多。林大为根本威胁不到陆高乾,陆高乾完全可以将其当场制住。

  陆高乾却放过了林太为并为其隐瞒,任由其触犯共诛戒,斯为任恶。

  在既有责任又有能力的情况下,任由他人作恶而无视,若人人如此,危害的是所有人,斯为放祸。

  任恶,其恶加身;放祸,与祸同流。

  不论其动机是什么,陆高乾根本就没有资格原谅林太为。假如作恶者连惩罚都没得到,人们又谈何阻止?

  修行界自古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前人早有严密的问论,对此情况该怎么处罚也早有定议:为祸者共诛、放祸者共逐。

  共诛就不用说了,所谓共逐有几种形式,最主要的就是废去修为、逐出宗门。

  对于大成修士,其修为境界是他人废不掉的,可令其自封神气法力放逐世间,其人也可以选择闭生死关不再现身人间。

  假如只是一名没有修为的普通人怎么办?这个问题则不在讨论范围内。

  对陆高乾该怎么处罚,问论至此其实已无疑义。

  假如三十年前陆高乾放过了林大为,故意为其隐瞒恶行,但并没有别的举动,昆仑盟查明之后当共逐。但实际上陆高乾之恶更甚,以此钳制驱使林太为继续为恶,亦当共诛!

  白少流又问道:“难道不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华真行差点又想找张椅子坐下了,白少流这种话也能问出来吗?这当然不是他本人问的,就是代表某些人一种观点,还是承接前面那个假设。

  此回合的问论,已经超出了共诛戒范畴,谈的也不仅是林大为与陆高乾,甚至不仅仅是修士,延伸到更广义的世事中。

  假设陆高乾放过了林太为,是怜其事出有因。而林太为痛哭流涕,发誓痛改前非、诚心悔过,再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事情已经出了,无可挽回,何必再搭上林太为的一条命?假如他从此洗心革面,是不是值得拯救呢?

  丁奇的回答居然是唱偈:“刑解登仙,入狱成佛。放下屠刀,先请自囚。苦海不渡,谈何三昧。佛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华真行突然间又来了兴致,将身子站得更直了。因为丁老师这番话中的声闻智慧,以他的修为和见知居然没有完全听懂。

  刑解登仙,入狱成佛,是啥意思呀?华真行只是朦胧有所感,却又琢磨不透。

  这是两个和尚在辩经吗?在场也有佛门修士,可是白少流和丁老师都不是僧人,他们好像也不是在辩经义,似乎只是在借话头。

  其他一些话,华真行倒是听明白了。

  常人理解的放下屠刀,可能就是杀人者不再杀人,其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年纪大了提不动刀了,风声紧了不敢了,后悔了不想再杀人了,想杀的人已经杀了不必再杀人了。

  但是从修行的角度,这哪一种情况都不是放下屠刀。

  人们很熟悉一种佛门典故,比如某位杀业累累的大军阀、名满江湖的大侠客,某日突然厌倦了皇图霸业、江湖争杀,决定皈依佛门……

  这样的故事还可以加点老料,大侠是因为某位老和尚一言点醒,幡然而悟,从此世上少一屠夫,青灯下多一僧徒。

  那么问题来了,这里不评价屠夫,只评价老和尚的行为,他是善行还是恶行?

  声闻智慧与每个人的认知有关,所以听在华真行的耳中,丁老师是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居然是非索港大头帮的金大头。

  假如在新联盟没有出现之前,金大头来到东国旅游,恰好走进了芜城的九林禅院,遇到了三个老和尚,被其点化,痛悟前非。

  于是金大头就在九林禅院出家为僧,光头都是现成的不用剃,或者就在当地找了份正经工作,比如送快递兼职念佛做义工,总之再也不回大头帮去当头了……

  第二个例子,是东国的一个连环杀人犯,跑到了九林禅院,找到了三个老和尚,坦承身份与罪行,表示愿意悔过自新,希望能在寺中藏身,然后就被老和尚们收留了。

  这两个例子有什么区别?区别不仅在于秩序是否存在、程序正义能否实现?在修士眼中更重要的,是老和尚这么做的原因以及由此导致的结果。

  首先看第一个例子。

  当年的非索港处于秩序崩溃状态,有无数个金大头公然存在。金大头的目的可不是为了逃避惩罚,无论老和尚劝不劝他,几里国和东国官方都不会抓他。

  九林禅院的老和尚改变不了几里国的现状,非索港的街区也不归他们管,他们只是劝金大头改过自新,至少不要再为非作歹。

  上面提到的大军阀、大侠客之类的故事,基本也属于这种情况。惩罚他们的秩序是不存在的,否则该进监狱就进监狱,寺庙不是他们该来的地方。

  对三个老和尚而言,这是力所能及的善行。

  至于第二个例子,老和尚的目的就是帮助逃犯躲避惩罚,其行为就是窝藏逃犯,这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恶行!

  三个老和尚当然应该被派出所一起带走,而这座故意窝藏逃犯的寺庙,假如不封掉都是警方失职!

  若说忏悔,监狱里更适合赎罪,若说向佛,地狱里更需要念经。至于说拯救,这才是拯救,既是对屠夫的拯救,更是对无辜世人的拯救。

  有杠精可能又要问了,假如这个逃犯当初犯罪是迫不得已,又或者是被冤枉的呢?这种情况不在此题之中。

  听到这里华真行也有点犯迷糊,丁老师说来说去,为啥总要给芜城九林禅院的几个老和尚出题目呢,难道就是欺负人家今天没到场吗?

  其实白少流这一问,代了表很多人将形而上的顿悟,曲解为形而下的诡辩,将所应放下的妄念、恶意、我执,都曲解为现实的犯罪行为。

  其实“放下屠刀”这个动作的本身,就包含了坦然面对罪责的行为。华真行听明白了,但还有些诧异,他奇怪的是,这么浅显的道理,为何还要在这种场合问论?

  问论进行到这里,基本很顺畅,就是白少流和丁老师在依次问答,在场每人的声闻内容各有差异,但谁都没有插话。

  这时却突然有人开口道:“梅盟主,各位道友,我有言。”

  循声望去,说话的是真华门执事周荣,一位形容干练的女修。在这次昆仑盟调查中,她也负责各路信息的分析汇总,这应该跟她的职业有关,在世俗间就是一名律师。

  梅野石:“周道友请讲。”

  周荣:“梅盟主昨日提到了定风潭覆灭往事,暂不谈鲁慕白后来之举,当他与尚海平动手之前,其实并未动尚海平的家人。

  在其失手杀了尚海平之后,亦未动尚海平的家人。

  再说此番林太为之事,暂不谈三十年前,只说其前日所为。林太为自始至终,并未真的动石不全与尚妮二位道友的家人。

  其言未行之时,可否挽回?仅从此论,是否必当共诛?”

  周荣问了一个很特殊的问题,她以鲁慕白和林太为举例,特指了一种情况。

  从事实来看,鲁慕白并没有动尚海平的家人,后来尚家人是被冈比斯庭大神术师凌吉伟给暗杀了,此事反倒成为凌吉伟要挟鲁慕白的把柄。

  至于林太为,他只是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石不全的孩子及其姥姥、姥爷的身份信息,事实上也没有真的去动石不全夫妇的家人。

  人是否应该为只是说了但并没有做的事情受到处罚?就算处罚,是否有必要按“须天下共诛之”的标准执行?

  换句话说,假如因为一句口嗨,就要受到昆仑盟的联合追杀,“量刑”是否过于严重了?

  华真行闻言不禁暗暗皱眉,这就是在偷换概念嘛,在这种场合,怎么还有人会问出这种问题?一千二百年前的正一三山会上,正一祖师就应该讲得很清楚了。

  但看今天这个架式,还就是要拿出来再讲一遍!

  时代在进步,后人取得成就总会比前人更高。但是别忘了,后人的进步也是建立在前人的成就基础上,每个时代的成就,都不是当代的人从无到有凭空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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