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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章 票房分成?不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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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不算,《少林寺》还被迪尼斯和联艺电影公司拿到了欧美去放映,一口气收入了8000万美金的总票房,在这里面作为影片版权方,《少林寺》的纯利润是1.2亿港币。

  两者相加是3.5亿港币。

  依照殷俊和他们的约定,这些利润可是有中原电影公司的一半的,也就是1.75亿港币。

  这几乎就是从内地拿到的票房的6倍了!

  《少林寺》的利润,就是中原电影公司以前所有电影的利润之和!

  你说他们怎么会不高兴?

  虽然中原电影公司的前身的几家公司,是以拍艺术片而为主的,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对于赚钱的兴趣啊。

  特别是在香江这样的地方,你才真正的知道什么叫做“钱是英雄胆”的道理。

  别的不提,有了钱,他们制作自己的电影,都能理直气壮许多。

  但是你话又说回来了。

  没有一个人是嫌钱多的。

  内地的《少林寺》那么火爆,说一亿都是少的!

  按照大家的估计,即便是不算乡村,只是把镇上县城里的电影院算上的话,这个票房数字都应该翻上一翻!

  整整两亿的票房啊!

  就算不是两亿,按照官方给出的一亿的票房算,身为制作方,再怎么也得拿30%吧?

  那么多不行?

  好。

  算我支持内地的发展,我拿15%,这个数字绝对的够意思了吧?

  但还是没有!

  仅仅是7%这样的票房分成,真是让任何一个做电影的人都有点寒心。

  所以,殷俊就明白,这群人赞成《狮子王》做票房分成,就是推自己出去,让自己帮他们冲锋陷阵,把规矩给立起来!

  可这样的立规矩,是谈何容易?

  在殷俊的印象之中,恐怕还要等到十几年之后,那些地方上的单位影院,正式的剥离运营的时候,才有票房分成的概念出现。

  真正的正规起来,却是要再等十几年,在2008年过后才行。

  然而这也不是绝对的,即便是在2020年都有偷票房的事情发生,电影放映上面的破事儿,可多了去了!

  单纯就现在来说,这就不是说在偷票房了,纯粹就是名正言顺的抢票房,而且抢了票房之后,你还落不到好。

  人家会说“让穷苦的老百姓也能看电影,有什么不好了?你就那么在乎钱?”

  这会让很多人哑口无言。

  但这却绝对是一种非常可笑的谬论。

  这和指责“为什么你的东西都没卖出去,都不能给穷人们”是一样的道理。

  要知道,商业社会就是商业社会,商业只是商业,需要产生成本、交易、利润,然后才能持续下去的。

  商业和慈善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我要赚了钱,我怎么做慈善都没关系。

  可是,如果是因为做慈善,把自己的事业给全部搞垮了,比如说你今天卖不完的东西,就全部捐了出去,明天卖不完,就继续捐……你这样不是把自己逼上绝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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