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起来,一身轻松啊,但发现天刚蒙蒙亮。陈默本想伸个懒腰,但瞥见柯悦正搂着自己的胳膊,也不敢打扰她。
“口水都流到我肩膀了,看来我这个抱枕还是很称职啊。”睡眠质量不错,看来我不在的这几天她是真的没睡好。陈默也不敢起身,就这样看着她。
陈默是一个脑子闲不住的人,趁这时,想着今天的计划。我不知为何失去记忆的事,也不想深究,就这么搁下了,想来想去,还是睡不着。
因为陈默做了个梦。
一个诡异梦。
人醒来后通常是不记得梦的内容的,只能记个大概。
但这个梦细节已经记不住了,但情节仍旧历历在目。
大概是在一个邪教现场,棘皮动物(触手怪)将她开膛破肚。
“我的性癖好他妈奇怪啊。”
让陈默回想起来,还是令人作呕。陈默总是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方面钻牛角尖,比如她经常幻想自己是书中的角色;在比如有一次,她做了一个买火腿肠给老板,结果多找了35块钱,结果她到了白天真去试了,那天中午的午餐吃了三根火腿肠,还把接下来几天发生的倒霉事都归咎为火腿肠之神对她贪婪的惩罚。
“难道说我这段时间经历了这些?不,那我咋可能活着。”
“我看过了克苏鲁的府邸?不,那我应该疯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平时爱看触手本,我其实喜欢被触手不可名状?我没有那么变态啊,我其实很色?我喜欢女的,我是女的,合理。”
陈默也紧紧地抱住了柯悦,趁她没醒,斯哈斯哈地睡觉了,安稳地像个婴儿。
陈默根本上忘了自己十大神器玩了七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