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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赶快拿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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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现在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唱歌。

  是不是那种发自内心的,不顾一切就是喜欢的喜欢。

  上一次,她觉得自己是从骨子里喜欢唱歌。

  她的吉他是自学的,他们家那样的环境,对她上学没意见,对她学别的,特别是这看起来和好学生不太相关的东西,那是绝不会支持的,所以她偷偷赞了早饭前、零用钱、压岁钱,所有她能攒到的钱,买了个吉他,然后又从租书店五块钱买了一本二手的教材,一点点摸索。

  她十六岁之后从家里出来,走南闯北,靠的就是一把吉他和自己的歌喉。

  她会参加海选,也是想要在唱歌上有所发展。

  那时候如果有人问她,她会毫不犹豫的说自喜欢唱歌。

  但在跟着李玄祯的十年后,她开始回想这件事,她是喜欢唱歌没错,但真的那么喜欢吗?好像并不是,她更迷恋的,也许是同父母作对的那种感觉。

  “一个女孩家,学什么吉他!”

  因为这句话,坚定了她学吉他的决心,并且发誓要学好。

  “一个女孩家,往外面跑什么跑!”

  因为这句话,她十六岁就离开家门,大江南北的流浪。

  她当然是喜欢唱歌的,却并不是那种就喜欢这个,为了这个什么都愿意的渴望,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她守着李玄祯,却从不在音乐上对他进行任何请教——一个对音乐、唱歌真有这么渴望的人,又怎么会舍得这个机会?

  相比之下,她还真是折腾歌词更多一些。

  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冥思苦想,走在路上都在联想,不断的想着哪个词更合适,甚至能为了这个把吃饭喝水等等事情都给忽略掉。

  这才是她的真爱吧!

  没有对比就不能明了,虽然唱歌和歌词只有一字之别,却还是相差很大的。

  想到这里,她心中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有些茫然有些失落还有些委屈的难受,她摇摇头,把这个感觉给压下去。

  她更喜欢作词,是的,更喜欢!

  当然,最重要的是,杨楠是觉得没有必要现在就把自己给签死了。

  二十岁,才刚刚开始的年纪,做什么不可以?非要早早的签下娱乐公司,在这里摸爬滚打,连吃个饭都要受别人督促——这还要是待遇好的,受公司重视的,待遇不好,把你随便一丢,需要了叫你,不需要了想不起来,你能自己红了是公司培养,红不了,是命运不济。

  她如果真要走这条路,那还不如跟着李玄祯呢,说的难听一些,也是只用伺候那一个。

  当然,这些事是不用说出来的,当下一笑:“并不是排斥,只是,比起唱歌,我更喜欢写歌词。”

  这简直是神转折,饶是丁丁经验再丰富,也没想到她会爆出来这么一句。

  姑娘,咱们本来不是走娱乐风的吗?怎么突然改走文艺风了?

  “哦?”既然杨楠这么说了,她也不能不接话,当下挑了下眉,“这真是没想到啊。”

  当下杨楠从包里拿出一张纸,递了过去,丁丁接到,就见上面写了一排字,细看,却是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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