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敷衍地点了点头。而心里却在暗暗叫苦――――我是超级烟民,一整天不抽烟恐怕坚持不了吧?
然后金铃带着我径直去了皮尔卡丹专卖店。
金铃亲手为我选了一套浅灰色的西装,我无意中看了一下标价―――天啊,12万!
一件西装=一辆轿车。
我暗叹着富人的奢华,却也没有拒绝金铃对我的装裱,既然自己答应了她,就没有必要再费心地劝她节俭,反正金家有的是钱。
只不过,穿上这套名牌西装虽然挺帅挺有型,我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反而显得有些沉重。
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答应了金铃,去当一次她的冒牌女婿!
依我赵龙的性格,我会做这种荒唐的事情吗?
但是既然答应了,就没有别的选择。
金铃望着衣冠楚楚的我,脸上颇有一种纸醉金迷的神韵,眼睛当中显现出一丝倾慕:“好帅好有型,你的出现,将是我们金家的传奇!”
我想对她说‘别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但觉得这句话说出来未免有些恶心,于是故意皱紧眉头道:“帅什么帅,是衣服帅而已,12万的衣服,谁穿上也是帅哥!”
金铃含羞地摇头,道:“衣服只是外在,也要看什么人穿的,你叫街上的一个乞丐穿上这身衣服,只会更加显出人的寒酸。赵龙你啊,好象天生就是为了穿名牌而生的!你看,多气派,多华贵,多英俊……那个,看来我的眼光真不差呀,选你真是选对了。”
金铃一个劲儿地赞叹着,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欣赏着我,几乎将全世界最华丽的形容词全用到了我的身上。
我从来没见过金铃如此夸奖过一个人,不由得暗暗得意了一把,再溜到镜子前一照,望着镜子里笔挺英俊的自己,我突发奇想:等我将来和由梦结婚的时候,咱也奢侈一把,买套名牌穿在身上,保准儿让由梦迷恋个够……当然,咱买不起12万的,买套一千二的,倒是可以考虑……
从服装店里出来,我们又去了一家女士服装专卖店。
金铃买了一套价值14万的深紫色晚礼服,当她从更衣室里出来的时候,令我眼前一亮,一种惊艳的感觉,令专卖店里的灯光也黯淡了不少。
金铃今天化了淡妆,明艳动人,气质高贵,再穿上这身名贵的晚礼服,简直如同天宫下凡的仙女,既不乏脱俗的气质,又不乏人间的灵气。
金铃穿着这身衣服上车的时候,司机都看的目瞪口呆,惊为天人。
再之后,金铃又是将我好一番装饰,皮鞋、袜子无一不是名牌,她还特意买了一块价值8万元的瑞士手表,亲手帮我戴在手腕上。
我说我带着手机呢,手机上有时间。
金铃说,一块名表,是一个有身份的人的象征,它的作用不单单是看时间。
我笑着说,我就是一个保安,再怎么装扮我也是一个保安。
金铃说,象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当保安真是当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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