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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括田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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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田所也是今年才建立的,起初是汝州胥吏杜公才善于察颜观色、投机取巧,为了升官讨好宋徽宗宠臣、大宦官杨戬。杜公才建议杨戬“立法索民田契”:立法令,查阅农民土地契约,甲及乙,乙及丙,直至查无田契,收为公田,度地所出,增立赋租,遇天灾也不准减租减息。连番推查,查到田契没有了为止,收为公田。

  于是杨戬上书朝廷,成立了一个掌管公田的机构,名曰“西城括田所”。括田所以清理公田为名,把民间地契不全的、地契与实地方位或面积有异的,以及当权者想要的良田美地,一律指为公田。

  因为大宋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土地兼并,百姓手中许多的田地都是辗转买卖来的,有的事出有因并没去衙门备案,还有一些则是私自开垦获得的,根本就没有田契。于是这些田地,自然而然都被朝廷没收了。

  而杨戬贪得无厌,为了搜刮钱财,获得政绩,还颁布了新的测量标准。新标准尺寸要比旧尺寸小一些,因此所有百姓的田地丈量时都要比田契上的多。杨戬便把这自己多改出来的田地收回,再强租给原来的百姓耕种。

  百姓种的还是原来的田地,赋税却多了一块。前后所括,共得田三万四千三百余顷。“由是破产者比屋,有朝为豪姓而暮乞丐于市者”。

  杨戬通过这手段发了一笔横财,又创造一项政绩,更得宋徽宗信赖。而他也投桃报李,破格提拔杜公才为正五品的观察使。

  杨戬看到杜公才在汝州查出许多田地来,便把这个苛政在京西路推广开来,现在又向山东、淮西蔓延。

  梁山八百里水泊便是那些贪官污吏看上的第一个敛财之处,因为这些水泊乃黄河决口所致,不仅水泊是无主之物,凡是被水淹过的地方,贪官污吏都可以指为退滩,不认之前的田契。

  杨戬更宣布将整个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为“公有”,“立租算船纳直,犯者盗执之”。根据规定,百姓凡入湖捕鱼、采藕、割蒲,都要依船只大小课以重税,若有违规犯禁者,则以盗贼论处。

  夺田有利,贪者皆馋!另一位大太监李彦,把杨戬首创的括田事业推向高潮。“凡民间美田,使他人投牒告陈,皆指为天荒,虽执印券皆不省。鲁山阖县尽括为公田,焚民故券,使田主输租佃本业,诉者辄加威刑,致死者千万。”

  李助同情百姓遭遇,痛恨贪官污吏,恨声道:“可怜许多百姓,几十年辛苦都做他人衣裳!”

  王伦对此却是另一种看法,淡然笑道:“似此暴政,百姓怎能不逃亡。我等在梁山树旗,百姓自然望风而来。”

  看王伦风轻云淡,焦挺又说道:“哥哥,还有一事!最近听闻小弟好友丧门神鲍旭在枯树山落草,小弟情愿为哥哥说之!”

  鲍旭在原著中排位六十,是步军将校第二位,作为步军随从李逵厮杀。其被称为丧门神也是嗜杀之辈,与李逵、项充、李兖称为“梁山杀手四人组”。

  其本事也只寻常,梁山如今也不缺好汉,但是却需要这样能独挡一面的人才。鲍旭能独自经营枯树山,在曾头市眼皮底下栖身,与官府对抗,自然有一番能耐!

  王伦当即道:“好!就劳烦兄弟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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