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并不大的餐桌上相对而坐,没有浪漫的烛光,没有华美的器皿,没有穿着晚礼服的小提琴手......如今那位在西餐厅里打工,经常在别人求婚又或者交往时,拉小提琴的美丽女生正坐在桌边,看着程晓羽笑靥清淡,如拂面微风。(BGM——《可惜不是你》张信哲版本)
裴砚晨给程晓羽夹菜,程晓羽道谢,她想如果没有这句“谢谢”,该是多美好的光景。
她看着程晓羽俊美的面孔,心想如果他们在一起,她一定不会让程晓羽变这么瘦。她又回想起两人的初遇,细细算起来也许两人的初遇有三次。
第一次是偶然的血腥,但此刻回忆裴砚晨想起来却毫无疼痛的感觉,只记得当时她对他满怀歉疚,在良心中煎熬,躺在病床上郁郁寡欢。
那一次程晓羽见着了她,她却没有能看见程晓羽,只是通过了媒体了解了一些他的资讯,这能不能算是初见,还是值得商榷的事情,如果说是初见,那就得看见才算吧?
第二次是在学校礼堂,她坐在台下看到台上的程晓羽需要人翻谱子,那个时候他还很胖,因为媒体的宣传和自己的缘故让上戏的人对他印象很差,所以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于是她为了赎罪自告奋勇的上了台,那一次她站在程晓羽的身边,专注于弹琴的程晓羽并没有能多看她一眼,而她站在挥洒着汗水的他身边,也没有勇气多看他一眼。
两个人在无言中交汇,严格算起来的话,他们只存在彼此的记忆中,也许对于彼此的印象都是模糊的影子,算不算的上初见,见仁见智。
至于第三次,裴砚晨觉得那才是他们的初见才对,虽然它远不如第一次那样惊心动魄,也不如第二次那样浪漫旖旎,可她还是觉得第三次最好。
夏夜的晚风、斑驳的星光,将草帽吹的飘飞起来的那阵晚风,如此的悠长,成为了她人生中最长时间回忆的回忆。
如果可以,裴砚晨多想和他永远毕不了业,他们可以日复一日的琴房合奏,不需要多说话,用音乐来交谈,钢琴和小提琴本来就是最登对的组合;他文文弱弱的也没有什么关系,她会随身带一把竹剑保护他的安全,偶尔在他看别的女生的时候,也可以用来敲敲他的脑袋。
只是想了一想,裴砚晨又觉得敲脑袋还是太凶了,他那么聪明,别把他的灵感敲没了就太可惜了,况且她应该学会温柔一点,男孩子不都是是喜欢温柔的女生么?
等到大三的时候就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外了,他们可以搬出去住,就算他很有钱,她也不会许他乱用,租一个单间小公寓就足够了,两个人住一个屋子,自己的秘密的全部敞开给他欣赏,不留一丝余地。
她依旧会打工赚钱,她想每天下班他会骑着单车接她回家,然后他们牵着石头手挽着手在星光下漫步,一个人遛狗总显得寂寞;有太阳的下午两个人一起洗床单被套,在阳台上晒出日光的味道,一个人晒床单总是件倍感艰辛的事情;去麦当劳在也不用看见冰淇淋就烦恼了,第二杯半价多么诱惑,一个人吃不完两杯,只买一杯总会觉得可惜......
裴砚晨有些后悔那个时候自己矜持又骄傲,她多希望自己能重新回到那一段时光,如果能回到过去,她会不顾一切的完全交出自己和他度过曾经荒废过的大学时光。
就算不能走到最后,只要曾经牵手走过一段,至少也不会留下遗憾。
裴砚晨又夹了一块盐水鸭到程晓羽的碗里,她并没有介绍这是她排了多久的队才买到的吃食,只是轻轻的说道:“现在想起来,在上戏读书那几年,只剩下争分夺秒焦头烂额的六月,理论考试,期终考核、大四的时候还要准备毕业作品,准备答辩,所有叫人抓狂的事情全部安排在了六月,就这样,四年最好的时光以及最好时光中的最好天气,都留给了图书馆和琴房.....连初恋这么美好的事情都没有来得及体验。”
程晓羽笑了笑,没有接着裴砚晨的最后一句来说,只是绕到了开头道:“是啊!想想读书时候的生活单调的乏味,我偶尔站在13楼琴房的窗口,听坎切利或阿沃·帕特,然后埋怨琴房的钢琴实在太烂,但实际上我在家里总是会弹自己想弹的音乐,在琴房则在磨练自己的技艺,反正在那里弹的也不够动听,不如弹点枯燥乏味的,不过那却是我获得最多实质内容的时刻.....”
裴砚晨嗤之以鼻道:“你读书的时候生活单调乏味?我怎么不觉得?你那么多创作灵感不都是从生活中来的么?所以我觉得你的人生和情感经历一定丰富多彩超乎我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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