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潜坐在亭子当中,仰头望着一旁桃林,花瓣飘飘,默然无语。
春季的时候,可以说是守山学宫之上色彩最美的时候,蓝色的是天,白色的是白垩的墙,红的是屋檐和柱子上的朱漆,青色的是莘莘学子的衣裳,粉色的是那一支支在树上招摇着妩媚的桃花,端是五彩缤纷,春意盎然。
但是在斐潜心中,却只有一片血色,在不断的翻腾,在呼啸。
荀谌的献计,或许从某个方面来说,正确无比。
只不过斐潜心底,依旧是有些难受,毕竟是有悖于于原有的价值观。虽然说斐潜已经不是刚刚进入汉代的那个时候了,但要让斐潜接受去屠杀那些跟自己毫无关联,只是怀璧便有其罪的人,多少这心中依旧有些不舒服,有些别扭。
斐潜不由得自嘲的笑了笑。在后世,自己多半就是一个宅男而已,而这样的宅男,要到了汉代,立刻就生猛起来,立刻就可以提着刀子上阵,杀伐果断,杀人不眨眼,甚至杀戮妇孺也都面不改色,不畏惧权贵,不畏惧兵刃刀枪,立刻以什么造反大业光复故国这样伟大的目标为己任,卧薪尝胆,艰苦朴素依旧不改初衷……
真要是这样人物,有如此的心志和毅力,在后世里面还有可能是个肥宅么?
对付鲜卑人,斐潜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因为这些游牧民族,向来便是农耕的死敌,在火药枪炮,特别是机关枪没有发明之前,游牧民族的骑兵便是悬挂在农耕民族头上的那把刀剑……
然而现在,不是对外,而是对内。并且这一次,不是抵抗,也不是反击,而是要主动的去侵略,去劫掠,去烧杀抢夺……
在这件事情上,斐潜确实有些纠结。
就像是一个乡下玩泥巴的农夫,忽然一天变成了金融王子,石油大亨,跨国集团的总裁,这其中思维方式的差异,是能够迅速转变过来的么?
士族的观念当中,可以平等的进行沟通和交流,甚至可以表现得处处彬彬有礼,高风亮节的人,永远便只是士族本身。
至于其他,呵呵……
人有必要和蝼蚁去说什么礼节么?
虽然斐潜掩饰的不错,也学习得很快,但是在这个方面来说,斐潜还没有达到像是汉代士族土著这么的彻底。
斐潜努力的去改变,虽然也在平阳,乃至周边,提拔了不少的军中退伍的兵卒作为基层官吏,让平阳书屋免费的供给一些文字让和书籍残页让有志于求学的人去学习,甚至还推动和针对于胡人的教化行为,但是到了现在,斐潜还是发现在这些士族子弟的观念里面,蝼蚁依旧是蝼蚁,就算是懂得几个字,也不过是从野生的蝼蚁变成了蓄养的牲畜罢了,依旧可以生杀以夺。
在谋略上,荀谌的计策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可操作性也很强,但是在情感上,斐潜多少心中还是有些别扭。当然这样的别扭的情绪,若是在后世那些喷子的嘴当中,必然逃不过一句,贱人就是矫情……
嗯,这话好熟悉啊,上一次听这句话的时候,似乎还是同事说的吧?
想起来了。
那一年,从大学开始,谈了三四年的女友,毕业了,工作了,两地奔波,也终于到了谈论婚嫁的环节。
可是,没有房。
严格来说,是没有属于个人的新房。
想要买,不是不行。
存款虽然没有多少,但是将父母的老房子抵押出去,贷一部分,再申请个公家或是私人的借贷什么的,应该也就差不多叫个首付了。然后自己和父母,再用未来的二十年,或是三十年,用养老金或是用工资,一点点的去偿还那些印子钱……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还完印子钱的时候,千万不能病,不能死,不能有各种风风雨雨,甚至不能断工资,断了偿还印子钱的资金流,否则,不仅之前投入的所有都打水漂,连用来栖身的房子,也归放贷印子钱的公家或是私人所有。
而想要自己死了,还能将房子留下来,就必须在印子钱之外,还额外再给另外一家公司交钱……
当然,这是在斐潜的二线,或是三线的城市里面是够首付的,而要在女友所在的一线大城市里面,却怎么也不够。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