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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丢人比丢命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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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哪有什么一技之长!

  似乎自己什么都会,可是什么都不精通,每次遇到危险,逮住什么用什么,一旦碰到了如刘知远和高云翔这样的人,就相形见绌,不是一星半点的不及,简直就是立刻就要逃之夭夭才行。

  “像我这样跑得很快的人,不是很多,”李顺才说道:“艺,贵精不贵多,我认为,杀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箭。”

  赵旭问:“用箭?”

  “是,用箭。为什么说用箭,因为弓箭的射程远,只要你瞄的准,力道足,一箭中的,目标就或死或伤,而你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因为你站的远,等有人追你的时候,只要箭矢还有,你还能再射。况且,你已经达到目的,就可以跑开了。”

  “而且,要想成为好射手,就要勤练臂力,当你的臂力练得足够强,你的手劲必然也就大,即便你在远方射敌,若敌方派人追上了你,寻常人能抵得过你挥刀一砍吗?”

  赵旭想说,要是像你这样的,我刀还没砍出,你就将我先踹飞了。

  李顺才像是知道赵旭在想什么,问:“假如,你将弓箭已经练成了随心所欲,箭不虚发的程度,即便我快,我能快过你手里的长弓利箭?”

  “我只怕还没有近你的身,就被你的连珠箭给射成了刺猬。”

  “还是那句话,你臂力强劲,万一我追上你,就算我很快,只要你不死,只要你砍中我一刀,你说,我会如何?”

  赵旭听了,眼睛猛地亮了。

  会的再多,不如有一技之长。是的,只要自己的箭射的准,远远达到杀伤的目的,就行了,而且还不用以身犯险……

  “近身搏斗,技能虽然重要,但一力降十会,你双臂力大无比,寻常人谁能挡得住你全力以赴的一刀?”

  李顺才说完,见赵旭陷入了沉思,他走到断墙的一边,不知道想什么去了。

  赵旭心里将李顺才刚才的话翻来覆去的想,越想越是觉得有道理,登时觉得自己似乎拨云见日,终于找到了一个让自己强大起来的契机,找到了一个可能和明确的努力方向。

  关于高云翔,自己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看家本领,那个刘知远,当时在曲沃村,遥遥的射了自己的那一没带箭头的箭,足够自己心惊胆寒一段时间了。

  他刘知远能那么强,自己为何不可以!

  王若熙看到面容恐怖的李顺才对着族人旧迹在怀念往昔,虽然明知他对自己没威胁,但里到底有些害怕。想要到赵旭身边,可是看到赵旭一直的坐在沙地上,很久很久的都没有动一下,就忍着呆在原地。

  又过了一会,李顺才还是站在那里,赵旭也还坐在地上,那只骆驼竟然也没跑,王若熙左瞧右看,自己去休息了。

  天色微明,李顺才看到赵旭靠在一处墙上,手里拿起一颗又一颗的石块往远处的一个圈里投掷,那个圈里已经被投掷了大大小小几百颗石块,知道他这样做了一夜,心里想这孩子倒是有股韧劲,嘴上问:“你知道凉州的‘温末’吗?”

  赵旭听了起身,看着站在有半截人高墙体上的李顺才,摇头说:“李叔,这个我却是不知。”

  “凉州是吐蕃人国都。前唐广德二年,也就是七六四年,凉州被吐蕃占领,‘温末’的本质是吐蕃部与河西节度使后裔和凉州世族的联合体。”

  李顺才望着远处,好的那只眼眯了起来,另外那一只却仍旧。这样子要是放在昨天,赵旭必然大惊失色,但是过了昨夜,如今他将李顺才当成了自己的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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