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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篇 不速来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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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一切都顺风顺水、完美无瑕之时,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打电话的是一个娇滴滴的女人,说她认识我,想和我见面聊聊,并且现在就在我们律所会客室里等我!

  我惊讶万分,在上海,除了好朋友刘梅,还会有谁来律所找我聊天?

  我急匆匆放下手中正在看的二审判决书,朝会客室走去。

  一进会客室我惊呆了,找我的人不是别人,竟然是丁兰!

  她今天穿着一条粉色长纱裙,米色针织衫,化着淡妆,戴着一个闪闪发光的心形耳环,显得既精致优雅又妩媚动人。

  “您好,金梅儿小姐!”丁兰礼貌的先向我打招呼。

  我关上会客室的门,坐在了她对面办公桌前。

  “您好,丁兰!找我有事吗?对了,您是怎么找到我单位的?”我好奇的问。

  “您是律师,我只要问下我的律师朋友,很快就能找到你执业的律所了,不是吗?”丁兰似笑非笑的说。

  想想也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只要知道律师的名字,在律协网上一搜,就能找到律师的执业单位。

  当然这个方法,大多只有内行人才更清楚,普通老百姓是很少用的。

  “您这么用心良苦的从济南跑到上海来找我,有什么事就开门见山地说吧!”我毫不犹豫的说。

  看的出,丁兰此次找我,定是来者不善,有大阴谋的。

  “你不能和梦辉结婚,他本该是属于我的!”丁兰斩钉跌切、十分直白的说。

  “此话怎讲?感情是两个人的博弈,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如果他真的爱你的话,又怎么可能和我结婚?”我反问丁兰。

  “我和梦辉己经认识一年多了,如果不是你突然出现,我们早就结婚了!”丁兰情绪激动的说。

  “你和梦辉才认识一年多,我们都认识十几年了,而且他就是我的初恋男友,我爱他、等他也已经十几年了,你懂吗?”我反问丁兰。

  “感情是不能用时间来衡量的,虽然我认识梦辉才一年多,但我爱他比你深!我可以让他过上更富足的生活,我可以在事业上帮助他,让他一年内当上央企的副总经理,你能吗?”丁兰戳戳逼人的问我。

  我竟有些无言以对!

  “如果你真的爱梦辉,你就应该知道,他是一个事业心、自尊心很强的男人,如果得到了爱情却毁掉了事业,我想他是绝对接受不了的,不是吗?”丁兰语中带语的说。

  “你什么意思?”

  “如果你执意要和梦辉结婚,那么他将失去现在部门经理的职位,并且被央企除名而失去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当然了,如果你现在主动解除和梦辉的婚约,明年的今天,梦辉就是央企副总经理,而我现在就可以马上给付你300万元的补偿金!”丁兰瞟了我一眼,不屑一顾的说。

  “原来你所谓的爱,就是金钱、利益和权势?我之前还真是高估你了!”我讽刺丁兰到。

  “怎么?嫌300万少了?你这女人真够贪婪的!”丁兰气急败坏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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