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刘大虎去学社,
虞吴氏去上工,
婆婆去城守府下的一个衙门里当职扫地,
接触外头的人多了,闲谈时,当对方得知自家住处时,对面往往会惊呼,甚至还会默默地探询自家的底细。
那时候,婆媳俩只会笑着说只是运气好,运气好罢了;
等到了奉新城,
婆媳俩从雪海关迁移进来,
咦,
竟然还住在侯爵府隔壁!
等新侯爵府建起来,
上头通知他们要搬房子,换一个住处,
到地方一看,
好家伙,
竟然又是侯爵府隔壁!
到这个时候了,婆媳俩怎么可能瞧不出事情的不对劲?
婆媳加刘大虎之间,知根知底的,那么,唯有……
“妮儿啊,他不说,咱就当不知道,咱就给他把家里拾掇拾掇好,把日子过得安乐就行了,咱女人呐,要是没那个眼光见识,那外面的事儿,就由着男人自己拿主意吧。”
多年媳妇儿熬成婆,作为上一代的胜利者,自然是有经验的。
“娘,我只是,我只是担心他为家里的这份日子,去涉险,去搏命。”
说着,
虞吴氏又情不自禁地将目光瞅向隔壁。
婆婆伸手轻轻拍了下媳妇的嘴,
严肃道:
“傻丫头,你的差事怎么这般轻松,肚子大了还能在家白领工钱?就是以前在作坊里,你也可曾被欺负过被劳累过?
我啊,这老胳膊老腿的,还能提个扫帚去扫地,那些健妇有些想要这个活计还不得哩。
大虎在学社,教习们多关照啊,还陪着侯爷出去见过世面了。
不说这些了,
单说从盛乐城开始,到奉新城这儿,这几年的安生日子,以前我那儿死得早,你我娘俩可曾真想过日后有朝一日能过得这般舒适平稳?
俗话说得好,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人家养你一家,你就得把命给人家豁出去。
侯爵府,对咱们,对这些一路跟随过来的老百姓,不薄啊,娘我这辈子,可就不曾见到过这般好的衙门。
妮儿,做人,咱等讲良心,不能忘了做人的本。”
婆婆叹了口气,
道;
“其实,我早就察觉到不对了,不光光是这房子,只要侯爷不在城里,他也就不在城里,你说,侯爷带大军出去打仗,他跟着从军出征这没什么,有时候侯爷不是去打仗了,他也不在家,也是跟着一起去了。
罢了罢了,
不说这个了,
咱就装个糊涂,日子,好好维系过下去吧。”
……
“东西准备好了么?”
“准备好了,主上。”
四娘对郑凡点头道。
在其身后,公主和柳如卿二女手上都提着一些礼品。
“行,咱去走邻居。”
“主上,我们就这般大大咧咧地去?”四娘问道。
“哦,是老虞要请我的,没事儿,有些事儿,也是时候该说开了,也不可能瞒一辈子。”
“这是剑圣的想法?”
“嗯,他现在应该是瞒不住了,既然瞒不住,就不用再瞒着了,再加上大虎也渐渐长大了,以后得留我身边当个亲卫的,也避不开他了。”
最主要的原因是,剑圣看开了;
同时,
剑圣应该也是在做着一种安排。
这次入京,关系到国本之位,和以前陪郑凡去燕京完全不一样,所遇到的凶险,可能也大很多。
媳妇肚子有了,他得尽到最好的责任。
“这倒是。”
“对了,带上天天。”
“干爹,干爹………”
天天自己小跑着过来了,在其身后,一只狐狸一只黑猫屁颠屁颠地跟随着。
郑凡弯下腰,
将天天抱了起来,
“哦豁,沉了啊。”
天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现在话可以说得利索一些了,但整个人看起来却越来越像福娃了。
不过,
小孩子小时候胖乎乎一点,等长大了,眉眼开了后,只会更好看。
就是这皮肤,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嫩。
郑凡记得范正文府里曾有十二朵金钗的说法,自己也曾亲眼见过那些莺莺燕燕,要是将天天放那里去,保管在卖相上不会比什么劳什子贾宝玉差。
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老田的儿子被自己养成贾宝玉那种货色,莫说老田知道后会如何,他这个干爹自己就先受不了。
天天现在已经在开始读书认字了,
瞎子和四娘隔天抽一段时间来辅导文化课,薛三则来负责上体育课,这个年纪,直接练武不合适,太揠苗助长了,但可以先做一些准备了,就像是当初的剑婢一样。
对天天的天赋,郑凡是有信心的,毕竟是老田的种。
但,反正,郑凡这个干爹也不奢望自己这干儿子长大后成为什么绝世高手来保护自己,最起码,有一些自保的能力。
抱着天天,
带着大老婆加两个小老婆,郑侯爷自侯府侧门而出,直接来到了剑圣家门口。
剑圣家的院子门,自然不可能和侯府的门紧贴着一起开,但侯府毕竟大,贴着之后,再特意开个侧门,又可以方便进出,又能隐人耳目。
设计时,
瞎子在图纸上对剑圣家小院子的标注是……侯府保卫科。
到门口时,天天从郑凡怀里下来,束手自己站好,这叫叫门礼。
其实,贵族不贵族,不在乎家里金山银山的高低,也不在乎吃什么喝什么的层次讲究,而是那种不经意间自然而然的习惯。
“呵呵,谁教他的?”郑凡笑着问道。
“回主上的话,是瞎子教的。”
“嗯,挺好。”
“咚咚咚,咚咚咚。”
公主上前敲门,敲门,得有规矩,三下得停顿一下,连续地敲,就是鬼叫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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