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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李欢月和天堂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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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校的陈乐乐其实是很不合群的,这也是他为什么成绩优秀但是还是会被拉到训导处挨批的原因之一。对于许琪而言,陈乐乐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妹妹,万一以后发生点什么是要去德国骨科的。而对于自己的妹妹,她再怎么蠢也是萌,再怎么傻也是天真,再怎么懒也是活泼可爱,再怎么平整也是潜力无限。

  但是对于学校的其他人,她们的蠢就是真的蠢了,蠢得像个十三岁的小孩似的。比如午休的时候,眼前这群。

  “哇,乐乐你看你看,今年的花魁大赛才刚过完海选就有花王级别的花妖出来,杂志上还说,这个花妖不仅长得比云海的翡翠花王漂亮,实力也比他强,它下次出场的时候票已经很难买了,我妈妈刚好给我两张,要不要一起看?”

  “哇,乐乐你看你看,我爸爸给我买了一只非常非常可爱的灵宠玉林草妖,虽然我还没有洗练完魂魄,但是爸爸说了我可以先培养感情,让我学会照顾它,和它一起长大。我们一起照顾它好不好。”

  “哇,乐乐你看你看,这是我哥哥送我的新的灵力科技产品哦,联合梨花公司刚发布的梨花通讯石9S,虽然看上去和之前的版本没什么区别,但是价格可是贵了一大截呢!你要不要试试?一定很好玩。”

  “哇,乐乐你看看······”

  然后在这一大群班里的女同学之外,班里的男生自动的站在另一边,几个认真的孩子还在考虑,新晋的花王、可爱的高级灵宠玉林草妖和联合梨花公司刚发布的梨花通讯石9S,其余大部分都在用小刀削着笔、筷子和口香糖,普通的男性小学生嘴里还嘀咕着:“衣冠禽兽,道貌岸然,色胆包天,五光十色。”不等旁边的朋友提醒他用错成语,他就抢先威胁道:“如果我上去用小刀砍他,你一定要拦着我。”

  陈乐乐当然不会对小学生感兴趣,只是机械式的应付着:“你好谢谢不用了。“

  “哇,男神连拒绝别人的样子都好帅。”

  “你好陈乐乐,我叫李欢月。我这里有学校这次花田游览的具体安排,有没有兴趣了解一下吗?“

  终于有陈乐乐感兴趣的东西了,只是眼前的这个女生,好像没怎么见过。玫瑰外城第十三小学,一个年级十个班,一个班三十号人,三年过去,哪怕从来没有直接接触过,但是在一些大课,集体活动上,应该都是有印象的,除非这个人,是传说中的插班生。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原因,是陈乐乐相信,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哪怕只有十三岁,自己哪怕只看过一眼,就不可能忘记。

  记忆中母亲的样子过去了太久,早已模糊不清,陈乐乐见过最漂亮的女性,就是许玥。许玥在达令镇里是打酱油路过的时候都有人撞柱子上的存在,说是达令镇最美的花,这在陈乐乐看来,简直就是侮辱许玥,玫瑰城最美的花可能还凑合。而许琪太小了,身体还没发育,虽然脸蛋上酷似许玥,但是对男性的吸引力和许玥不是一个台阶的。当然某些变态痴汉除外。

  而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明眸皓齿、剪水双瞳、神仙玉骨、肤如凝脂、手若柔荑。想让见到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可爱,想日。不,我陈乐乐不是禽兽,我只是不想做禽兽不如。而已。

  普通的男性小学生用小刀削东西的声音更响了。

  而在另一边,饶有兴趣的插班生李欢月看着陈乐乐眉头微锁的帅脸:“这次游览玫瑰花田的时间,路线,带队老师,我都有所耳闻,如果感兴趣的话,我们找个地方了解一下?“

  对方这是摆明了等着陈乐乐上钩,虽然对方脸蛋姣好,身材完全不像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声音轻柔,手段高超,但是陈乐乐怎么可能会死那种任由被人摆布的家伙?

  陈乐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推开了前面聚拢的小女孩们,不慌不忙的拍了拍衣角,依旧用自己故作清冷的声音:“带路。”我靠脸吃饭,不丢人。

  两个人其实没走多远,就在学校里的草坪上,一个空旷的地方。毕竟还是要注意影响的。联邦并没有规定结婚年龄,因为毕竟人类还算大敌在外,荒野之中处处都是敌人,而人口作为重要的资源,自然是多多益善。在联邦一些穷困的城市,13.14岁结婚的屡见不鲜,甚至在陈乐乐的祖国龙希帝国,这种情况更是普遍。玫瑰城虽然不是大城,但是因为自然资源丰富的缘故,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较高,观念自然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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