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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八章 正奇之道(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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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律师可以教你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但是律师没办法让你背诵所有问题的答案。

  令狐恬儿:“我问完了,谢谢。”

  稍微沉默之后,曹云问:“矿石死亡之后,也就是检控官你到达大宇岛之后,你并没有让本地的派出所所长参与案件调查,这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九尾一愣,这什么问题,回答:“大宇岛几乎没有刑案,我想派出所应该没有什么经验。”

  曹云问:“你可知道派出所所长曾经是搜查一课的主力探员吗?”

  九尾:“知道又怎样?”

  曹云再问:“为什么不让搜查一课的主力探员协助办案呢?是因为他反对你的审讯手段吗?”

  九尾回答:“当然不是,不用他是因为他是被搜查一课流放的探员,是出了问题的探员。”

  曹云问:“你知道出什么问题吗?”

  九尾摇头:“不清楚,我也不想知道。”

  曹云道:“对,就是这个态度。你知道一个结果就可以了,过程对你来并不重要。所长是我朋友,我也是因为他才去大宇岛。业内都知道他被流放绝对不是因为负面事情。”曹云看李龙。

  李龙首肯的点头。

  曹云道:“就井下案也一样,你要一个杀人的结果。当口供不符合杀人结果,你就继续审问。我大胆假设,如果第三天井下还是不承认自己布置电猫想过会死人,那么你打算再审几天呢?”

  九尾回答:“这要看情况,我不会冤枉任何人。”

  曹云:“情况?根据镇警察说明,你已经批准了延长羁押的决定,并且对前两天审讯不满,要求镇警察加大审讯力度。镇警察问,什么是审讯力度。你反问,你难道没有分寸吗?镇警察认为你想要的结果是井下杀人。不接受井下没有杀人的结果。”

  九尾皱眉:“我没看见有这份口供资料。”

  曹云道:“这是司马落动用检察官身份问出来的一段话。三审时候本打算用,但是他们觉得对你太残忍,再者也担心这位警员因此会遇到一些麻烦,所以并没有拿出这份证据。”

  九尾道:“我确实这么说过,但是我不是这意思。我从口供上判断,我认为井下含糊其辞,几份证词前后不一。特别是主观上想法不一致。我的要求是警方审问确立一份可信的证词。这应该是我的错,我没有说清楚。”

  桑尼突然开口:“控辩不要在一些问题上纠缠不清,本案重点在于井下有没有杀人的主观想法。”作为法官,桑尼第一次感受到神圣感和责任感。

  曹云道:“我们无法证明井下的想法,我们只能用自己调查所得的线索和证据去说服陪审团接受我们的看法。这里我要强调一点,法律精神,疑罪从无。”

  这是一张基本牌,也是曹云的王牌。井下有没有杀死矿石的想法,是主观想法,很难证明有或者没有。曹云先混淆了十份口供的作用,对第十份结论口供提出质疑。在得到一定质疑基础后,就可以扔出疑罪从无这张底牌。

  对这张基本牌九尾很头疼。曹云能将基本牌变成王牌的原因是,警方审讯次数很多,审讯所得的口供不一致。不一致不是同问题答案不一样,而是一些关联问题不一致。比如问:你为什么不把安装电猫的事告诉岛民。回答:忘记了。第二次审问问:你知道电猫会伤人吗?回答:知道,我想他们也知道。这两个答案就出现矛盾。井下知道电猫对人有害却忘记提醒岛民。到底是忘记了,还是故意不说?

  九尾需要确切的答案。第三次审问,就直接问这个问题。井下竟然给了第三个答案:我在自己家干什么,为什么要告诉他们?

  在口供证据被两名辩护律师慢慢松动后,九尾必须拿出铁证,否则疑罪从无、

  九尾举手:“我要再询问证人几个问题。”

  桑尼:“可以。”

  九尾走到证人席边:“证人,电猫是你安装的,还是你丈夫井下安装的?”

  证人回答:“我丈夫。”

  九尾:“你说你丈夫对电猫不了解,安装过程复杂吗?”

  证人回答:“有说明书,产品附带了说明书。”

  九尾:“你丈夫阅读了说明书?”

  证人点头:“没错。”

  九尾拿出自己手机举在手中,面向陪审团:“在三审结束后,我一度对结果有怀疑。于是我在警方帮助下,联系了制造电猫的小作坊。在法律角度来说,生产和销售电猫是违法行为。但是这家小作坊还是比较良心,他们产品都附赠了一份说明书,非常详细的说明书。开篇第一页就说明,本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导致人畜死亡,请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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