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6年4月,香港电灯重组注册,成立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灯集团,目的是统筹电灯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包括地产发展与管理、技术服务、零售业、广告及财务等经营,以加强赚钱能力。港灯的业务开始多元化,并且开始发展地产。
当时,港灯集团旗下的主要附属公司包括香港电灯公司(根据法例专责供电给港岛、鸭利洲及南丫岛)、协联工程(工程设计及管理)、嘉云发展集团及嘉云发展(物业发展)、丰泽(电器用品销售)、汇泽财务(财务)等。
港灯集团的赢利以售电为主,但地产发展的收益亦是迅速增加。
港灯集团业务的多元化可从其年度业绩反映出来。到1982年时,港灯售电量约为35亿度,售电获利为4.341亿港元,而当年的综合纯利为7.82亿港元,售电获利仅占总纯利的55.5%的上市公司。
由此可见,港灯集团售电获利之外的业务亦赢利丰厚,是一家颇具发展潜质的公用事业公司。
在购得一家潜质优厚的大型上市公司后,石莫也对港灯进行了改革,决定重组港灯集团。
重组后,港灯集团原有的非电力业务包括地产、酒店、零售贸易、财务投资,以至天然气工业等由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新世界嘉云国际集团持有。
石莫成立新世界嘉云国际集团的主要目的,是想将港灯旗下的主要地皮物业加以发展,包括北角电气道发电厂旧址、渣甸山内地段8200号,以及荃湾的数幅地段。
而重组后的香港电灯公司,则重新成为一家单纯的电力生产及供应公司,注重新能源项目。
收购港灯集团,是石家继收购中华巴士之后的另一次辉煌胜利,是役,石家在香港商场的顶尖地位,由此得到初步确定。新书开始期间,十分需要推荐票啊!喜欢本书的书友,可以投推荐票支持一下哦!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