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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蛮族的主动进攻,瓦格纳虽然意外,却不轻视。
在蛮骑发动的时候,他立即命令麾下一名千骑长率部迎敌。
蛮人虽然分出大祭司一行人,数量上却还有近五百来人。不过一千对五百,一倍的数量压制,足可一战而定。
黑巢山下,旌旗遮天,战马嘶鸣。两股骑兵如同平原上的两股对流,轰然撞击在一起。
双方接触的刹那,有的骑士来不及反应,与敌方撞作一团,而后在惯性的作用下腾空飞起,又坠落在地,被后续冲上来的骑士碾成肉泥;有的骑士凭借高超骑术与敌方错身而过,顺带挥舞着武器,将对手斩于马下。
各种惨状,不一而足。但对于这些舍生忘死的战士而言,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
雷萨带头冲锋,却在后者之列。他是瓦格纳手下的一员悍将,向来以猛鸷著称于军中,几乎每战必定当先。
也因此,他深得长官器重。征战十载,他屡立战功,一路高升,如今已经是统领千军的千骑长了。
这样的成就超出了雷萨的预期,这也无形中打开了他心中的一扇大门——原来,获得荣誉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困难,我还可以变得更强,走的更远。
与长官瓦格纳不同,雷萨只是平民出身。在诺邦,平民就意味着贫穷与屈辱。
相比于年轻时混迹在城邦的街头巷尾为了一块黑面包与人大打出手的悲惨生活,现在的雷萨,更像是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
以前的记忆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但他还是不会忘记。
他想让那记忆成为他心中的一个烙印,时刻给自己提供前进的动力。
有了这动力,他就敢于奋不顾身的冲锋,敢于在万军之中砍下敌将的头颅。
他的战矛早已经沾满鲜血,血浆顺着矛尖流到长柄上,然后凝固在他的手心。
以他为目标的两名蛮族骑士被他两枪刺杀,他的面前再没有一合之敌。
乱军之中,他得空观察了一眼四周,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蛮族战士呼啸着朝他冲锋过来。
这蛮族战士用的是一把宽刃战刀,刀身奇长,胯下的战马也是极为魁梧雄壮。单看这柄战刀和战马,就知这蛮人身份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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