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肉》这个项目出现版权纠纷,是罗杰没有想到过的。
也是有了这件事的提醒,罗杰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有着前世的记忆,并不代表着罗杰能够在这个世界随意地复制前世大卖的那些热门电影。
技术和渠道的难度姑且不提,单单只是影片的剧情本身,就可能是依托为某个早已出现的作品改编而来。
罗杰前世对好莱坞的了解有限,除了流传最广的两大漫画系列等少数作品之外,根本不清楚哪些电影是原创,而哪些又是改编作品,原著又是出自哪里。
在北美,涉及到版权问题的,都不是小事。
即使不是改编作品,剧本也可能早已被创作出来很长时间,只是一直压在某家公司的版权库里吃灰,过了不知道多少年才被重新拿出来立项。
这也让罗杰多留了一个心眼,在没有能够确定版权问题的前提下,绝对不能再轻易“搬运”前世的经典影片了。
不过乐队现在,乃至于未来很长时间,事业重心依旧都是在唱片业,倒也不用太过于在乎这个问题。
在好莱坞的几个投资项目,除了《行尸走肉》以外,版权归属都非常的明确。
至于《行尸走肉》,依照马克-戈登的说法,那部漫画的版权方也只是想捞些好处,诉讼的目标压根就是奔着庭外和解去的,只要给些钱就能打发。
谈了几句之后,罗杰很快给这次的谈判定下了一个基调:“一次性买断改编版权,这是谈判的前提。我可以接受高价买断版权,但是绝对不能让他们享受收益分成。”
在罗杰的印象里,这部系列剧,未来的收益是以亿为单位来计算的。
哪怕只是几个百分点的分成,都会让人感到心疼。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马克-戈登点点头,说道:“另外,我们已经联系好了几位作家,为《邪恶力量》剧集撰写同名,矮脚鸡出版社已经表示愿意和我们在这个项目合作。”
这也是开拓周边收入的渠道之一,哪怕带来的收入不多,也没有人会嫌钱赚得太多了。
不过出版同名只能算是众多周边收入中比较不起眼的一项,马克-戈登只是随口提了几句,就将话题转入另一件事:“有一家叫做flix的公司接触过我们,希望能够获得《邪恶力量》和《实习医生格蕾》的互联网独家播放授权。”
似乎是怕罗杰不清楚这家公司,马克-戈登补充道:“flix是我们目前最大的DVD渠道合作方,和好莱坞视频、百事达主要依靠线下店面不同,flix的DVD销售和租赁业务以互联网为依托,全程进行线操作。如今flix的线租赁业务已经扩张到了极限,似乎是试图往互联网媒体方向转型。”
flix?
奈飞!
罗杰立刻知道了马克-戈登所说的这家公司。
在罗杰重生之前的那几年里,奈飞自制的网络剧可是各大热门排行榜单的常客。
得益于那些奈飞的“神剧”,罗杰也了解过这家公司的情况,知道奈飞是从DVD线租赁业务开始起家,似乎还一度走到过破产的边缘,挺过来之后,连续几次业务转型都取得了成功,最终发展成市值千亿美元的流媒体巨头。
还有不少人一度将奈飞和油土鳖拿来做对比,在大部分人的眼里,奈飞的价值比油土鳖还是要差一些,但也差得有限。
“这方面,你和玛姬商量着谈。”
罗杰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是对这家公司留意了起来。
放权出去也是没办法的事,乐队现在光是唱片业这边的产业,就已经有些忙不过来的感觉了,好莱坞那边“小打小闹”的投资项目,根本没有太多的精力去关注。
不过放权归放权,该有的监督措施,罗杰却是一点都不会省。
像是几个项目的版权授权谈判,就有包括玛格丽特、豪斯曼律师、普华永道的会计师团队等等,再加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一个谈判团队来完成。
“索菲亚带着剧组在加拿大拍片,一时半会回不来。”
杜克-罗森伯格是最后一个开口的,简明扼要地说道:“《战争之王》项目,前期筹备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只要资金到位,随时都可以进入拍摄阶段。”
顿了顿,杜克又说道:“拍摄地点方面,我们申请到了澳洲的退税,因此大部分内容都需要在澳洲完成拍摄,只等第一笔资金到位,剧组就会出发前往墨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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