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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选择困难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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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变化无常、特立独行。

  他深刻地改变了音乐的面貌,成为北美文化的一个符号。

  他就是鲍勃迪伦,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音乐家、艺术家,和文学家。

  马丁斯科塞斯。

  鲍勃迪伦的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

  在大学时期,由于童年受到家乡那座矿业小镇的影响,他开始组建乐队,并寻求演出的机会。

  五十年代的北美可不像现在一样,到处都是号召民族平等的圣母。

  很快,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就发现,自己犹太人的份,在几乎任何地方都会遭到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

  于是,他改掉了这个有着鲜明犹太特征的名字,为自己取了一个艺名,鲍勃迪伦。

  这个名字来源于明尼苏达一位叫做迪伦托马斯的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纵观全球的历史,从未有过哪个人像鲍勃迪伦这样不务正业,而且还什么都能做到最好的。

  一开始,鲍勃迪伦只喜欢唱歌。

  如果你对北美四五十年代的音乐市场有所了解,在鲍勃迪伦的早期作品中,有着很清晰的痕迹证明,鲍勃迪伦和其它任何一位才华横溢的音乐人都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同样会受到前辈们的影响。

  例如,一支名为吉恩文森特和蓝帽子的乐队,就深刻影响了鲍勃迪伦早期的摇滚风格。

  六十年代,鲍勃迪伦在北美乐坛崭露头角的那段时期,穿着打扮方面也很明显地是在模仿披头士乐队。

  而在鲍勃迪伦的第一张专辑鲍勃迪伦中,你也可以看到四十年代的民谣歌手汉克威廉斯,和出生于十九世纪的乡村音乐大师约翰奈尔留下的痕迹。

  有趣的是,尽管鲍勃迪伦早在高中时期就组过摇滚乐队,并在当地进行演出。

  但在签约了bs唱片公司之后,头几年里,鲍勃迪伦的“人设”是一个纯粹的民谣偶像。

  木吉他、风琴、口琴,就是他的音乐的全部。

  一直到披头士乐队所引领的英伦入侵风潮,几乎摧毁了北美的唱片业。

  鲍勃迪伦意识到,北美的乐坛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

  于是他放下了木吉他,重新起电吉他,用时髦的西装代替了皱巴巴的牛仔服。

  这种“背叛”的行为,让鲍勃迪伦受到了来自歌迷的抵制,并为他取了一个“犹大”的绰号。

  当时民谣界的领袖皮特西格尔,甚至在鲍勃迪伦的演唱会上,用斧头砍断了扩音器的电缆,强制中断了这场“离经叛道”的演出。

  然而,无论外界的看法是什么,鲍勃迪伦永远都是我行我素。

  甚至于,到了七十年代初期,鲍勃迪伦不再满足于唱歌、练团,开始尝试更多的可能。

  演电影,写诗集,出版。

  如果说仅仅只是玩票也就罢了,偏偏这个堪称全能的鬼才,做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诺贝尔文学奖、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奖、普利策奖、法国艺术勋章奖、金球奖、奥斯卡

  至于在鲍勃迪伦的“本职工作”上,单单只是入选格莱美名人堂的次数,就高达六次,其它的奖项更是不计其数。

  哪怕不去计算音乐之外的作品,鲍勃迪伦一生,一共发行了三十多张专辑,超过五百首歌。

  就算是去掉那些乡村、流行,或者一切不属于“民谣摇滚”范畴的作品,剩下的,也有数百首之多。

  想要从这么多作品中挑选出具有足够代表的经典,组成一张专辑,还要考虑歌曲之间风格和主题融合的问题。

  单单只是这一项选歌的工作,就让罗杰感到一阵绝望。

  敲开天堂之门是必选,这首歌本就是这张专辑的核心。

  除此之外,如像一颗滚石、忧郁纠缠这两首歌,可以说是鲍勃迪伦所有摇滚作品中最为经典的两首,也是必须要有的。

  但三首歌显然不足以支撑起一张完整的专辑,其它作品的质量又没有明显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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