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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二代小马哥马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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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骆驼聊了一会,林耀端着酒杯走向了演员那桌。

  今天不只是和洪兴谈判的日子,也是星耀传媒第一部电影开机的日子。

  导演吴森宇,副导演肥晶,编剧张恒。

  小马哥的扮演者阿健,宋子豪的扮演者骆驼,谭成的扮演者刘华。

  再加上真实出演,扮演修理厂老板的坚叔,光是主角和配角就有三四个,不知名的龙套就更多了。

  林耀知道英雄本色这部电影有多火,所以在剧本中启用了很多传媒公司招募的新人演员。

  不求他们表演的有多好,只求在观众面前混个脸熟。

  “耀哥!”

  看到林耀过来,阿健主动站起来给林耀拉了张椅子。

  “怎么样,在港岛还习惯吗?”

  林耀坐下说话。

  “习惯,我小时候是在香港长大的,后来才去的美利坚,在这边有好多朋友呢。”

  阿健长得和小马很像,一举一动好似小马重现人间。

  坐在一旁的坚叔看着他,一时间有些恍惚,往日种种不由浮上心头。

  “坚叔,您老人家的身体还好吧?”

  问了问马健的情况,林耀又看向了坚叔。

  坚叔摸了摸半白的头发,乐呵呵的说道:“托你的福,这些日子过得还不错。”

  “大屿山那边的小混混们,一听我和你有关系都对我敬而远之,就连交的卫生费都比以前少了一半。”

  语气微顿,又道:“阿耀,当年我果然没看错你,阿豪和小马都不在了,你还能把他们的故事搬上大荧幕,我相信小马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很欣慰。”

  坚叔还是那个坚叔,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生意做的不好不坏。

  林耀却不是那个刚从老家逃过来,三餐不能果腹的偷渡客了。

  他的大名响彻港岛,古惑仔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时候坚叔想起来,也会觉得命运很奇妙。

  当年宋子豪和小马要是没去复仇,而是跟着林耀干的话,是不是就不用走到这一步了?

  只可惜覆水难收,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唯一让他庆幸的是小马走了,小马的弟弟马健却来了,而且走的还是正路,跟着林耀当演员。

  当演员好啊。

  行得端,站的正,收入还不低,说出去也有面子。

  “耀哥,我敬你一杯。”

  趁着热闹,马健从位置上站起来,倒了满满一杯白酒。

  “谢谢您对我的照顾。”

  一仰头,三两白酒一饮而尽。

  没说的,高兴。

  剧本他已经看过了,名义上他是男二号,男一号是饰演宋子豪的骆驼。

  实际上,小马这个角色才是英雄本色中最出彩的一位,台词与对话比男一号都多,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

  要知道,这可是投资两千万的大电影,不是小打小闹。

  马健能想象电影上映后他得有多火爆,一夜火遍大江南北都不是不可能。

  “以后在公司好好干,我很看好你。”

  林耀也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没多喝,只喝了半杯。

  也算给马健面子了。

  林耀是什么人,旺角皇帝,跟骆驼喝酒都没有一口干过。

  能陪马健喝半杯酒,在外人看来是不敢想象的。

  马健是谁啊。

  一个刚从美利坚回来,名不经传的小人物。

  说出去谁认识他。

  “小妹,阿健的合同签下来了吧?”

  喝下半杯酒,林耀将目光看向钟小妹。

  钟小妹也今非昔比了,黑色女士西装,高跟鞋,口袋上别着一支红宝石衣卡,手上是精致的女士钻戒。

  一眼看去,职场女丽人的既视感扑面而来,说她有二十四五岁都有人信。

  “签下了,签的是二十年的合同。”

  钟小妹回答道。

  英雄本色是星耀传媒集团的第一部电影,还是一部大制作。

  作为片中最出彩的角色,很多人都相信马健会凭着小马这个角色一炮而红,自然不会用三五年的过渡合同来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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