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研判室里继续沉默,静得仿佛能听到人的心跳。
慕远的这番推理,给所有人敞开了一扇大门。
如果……这个案子不是抢劫杀人,而是故意杀人,那是否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很显然,答案是肯定的。
一开始,青禹县警方因为现场的各种因素,直接就将案件定性为抢劫杀人,一切的侦察计划也都是按照这条线走的。
可如果这个最初的假设就是错误的呢?
抢劫杀人与故意杀人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案件,侦查思路也是截然不同的。
抢劫案人,属于一种激情犯罪,针对的是不特定目标。
这类案件,在侦办过程中,只能根据现场或周边的蛛丝马迹做进一步侦查,而不能通过分析因果逻辑去破案,这也使得这类案件的侦破难度较大。
而故意杀人,凶手和死者之间肯定存在一定的恩怨情仇关系,可以采用分析推理的方式去破案。
明大队也有几分认可,但还是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可是,根据之前的情况判断,凶手与死者司机之间很大可能是不认识的。如果他们认识,当时就不会在上车的时候停那么久,哪怕他们因为认识有什么闲聊的,也会先上车边走边聊嘛。”
慕远认真地说道:“明大队长你说的这些我也认可。但他们之间的不认识,仅限于死者司机不认识凶手,并不代表着凶手不认识司机。”
这话一出,明大队顿时眼睛一亮。
对啊!故意杀人,并不一定要死者认识凶手啊。
只要凶手认识死者就行了。
甚至有些命案,死者不仅不认识凶手,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与人结了怨呢。
吴局长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桌面,道:“我赞同慕支队的意见,当初我们……草率了。虽说当时我们将案件定性为抢劫杀人案,理由也算充分,但不应该将其他路子给断了。如果当时我们按照这个方向展开侦查,说不定会有新的发现。”
慕远一本正经地说道:“现在也不算晚!”
吴局长瞅了慕远一眼,他对慕远的这股子自信,确实佩服!
年轻啊,真好!
慕远却又说道:“不过现在对于杀人动机的确定,也只是一种推断,我们先沿着这个方向侦查,根据所遇到的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其他人自然不会再有任何意见。
原本吴局长等人还以为这个案子的侦破,青禹县这边的人打酱油的成分更高一些,毕竟这事儿在以前也是有前科的,只要是慕远参与的案件,其他人的存在感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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