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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距离派出所不远,以警车油门踏板与邮箱距离无限接近的速度,不到两分钟就走完了全程。
在中山路一小区门口,刘朝华三人见到了受害者。
那是一位不到五十岁的中老年妇女,整个人很壮实,但哭得像是不到五岁的孩子。
“我的项链啊!我的金项链。”这位妇女嚎啕大哭。
早已换上警服的刘朝华走到近前,问道:“我是派出所民警,请问刚才是您报的警吧?”
那妇女瞪着一双泪眼朦胧的眼睛,紧接着又开始嚎啕大哭:“警察同志啊,我的金项链!被那杀千刀的抢走了。那可是纯金的,两百多克……”
慕远:ヾ(??﹏?)??
刘朝华:(;′p`)
李嘉豪:▄█?█●给跪了
随时挂一根半斤重的黄金在脖子上,这是对华夏的治安有多信任呢?
刘朝华从警近二十年,虽然自认国内的治安环境在全球都是完,慕远便如脱缰的野马一般冲了出去。
看着那欢快的背影,刘朝华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你说小慕会不会把人抓回来?”
丁卯翻了个白眼,道:“刘哥,大晚上的,别说这么恐怖的话题。”
说完,丁卯便去周边尚未关门的店铺走访去了。
这种发生在大街上的抢劫,现勘什么的没有太大价值,周围留下嫌疑人生物特征的可能性极低。倒是走访,说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
慕远觉得,什么追逐雷和闪电力量的人脑子都有问题。
追上去干嘛?被雷劈吗?
所以,追嫌疑人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既可以锻炼身体,还能赚侠义值,说不定就抽到一块无限宝石呢。
慕远一路飞奔,无暇顾及周围行人看向自己的眼神。
他觉得,这些人对此刻的自己一定是崇拜的。
这又给他增添了追赶的动力。
“现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都有监控,作为刚犯案的嫌疑人,多半不会立即乘车离开现场。对方最大可能就是步行绕道。而且只要确认没人跟踪后,对方应该不会继续保持奔跑状态,七八分钟,能走出6、7百米就算不错了。”
想到这里,慕远信心更足,内心也更安定。
可人一安定,就忍不住胡思乱想。
“两百多克的金项链,这是在故意招贼吧?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希望是真的吧,不然就算抓到了人,侠义值也不会太多。”
脑子虽然在开小差,但他的鼻子却是在任劳任怨地工作。
不停地嗅着空气中的气息,同时也没忘了抱怨夜晚空气中弥漫的烧烤味和火锅味。
嫌疑人刚跑了七八分钟,哪怕牵条警犬出来,也有一定的几率完成追踪,更何况慕远比警犬可要牛逼多了。
至少警犬无法从现场分辨出那是嫌疑人的气息,但慕远可以。
跑了十来分钟,慕远稍稍有些气喘了。
不过通过嗅觉细胞传递到大脑的气息越来越清晰,慕远干劲十足。
转过一个街角,慕远看到前方一个悠然前行的身影,他穿着黑色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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