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周围环境以及现勘的情况判断,嫌疑人肯定是驾车抛尸。
这点很重要。
如果嫌疑人是徒步到达现场,路线不可避免的具有多样性,而驾车就不一样了,驾车必须要有路不是?
之前警方费了这么大力气调取周围十多公里的车辆卡口数据,也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至于为何如此肯定嫌疑人是驾车抛尸的,道理很简单,尸体是被抛弃在距离路边七八米的荆棘丛中的,而除了马路这边的草丛有踩踏的痕迹之外,其他地方完好无损。
嫌疑人带着这样一具尸体,总不能从天上飞来的不是?
唯一可能的便是从马路这边进入抛尸现场。
既然嫌疑人是从马路这边过来的,他总不可能扛着一具无头尸体在马路上走不是?
要知道这是省道,马路上过往车辆很多,哪怕是夜间,也是时有车辆经过。
这种情况下,谁敢扛着尸体在路上走?就算嫌疑人对周围环境不熟悉,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根据这般推理,嫌疑人使用交通工具进入现场也就合情合理了。
然后再按照这条线展开侦查……
接下来的方向有两个。
一个是车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的,这就是调取卡口数据的意义。
只要确定所有的道路都封控了,每一辆车都插翅难飞,嫌疑车辆就肯定在调取回来的这些数据中,难就难在如何把它揪出来。
第二个方向,则是假定车就是附近住户所有,换个说法就是车并未经过那些卡口。
这样一来,就需要对周围的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哪家有车?什么型号?案发前后到底在什么地方?
别以为这只是几个问题那么简单,如果在前面加上几百上千户这个数量词,工作量足以吓死人。
更何况这些住户并不是住在一起、或者是住在一条直线上的,他们是分散在很大一个区域内,周折往返、爬坡上坎,这都是常事。
这两个侦查方向,乐雅市警方都做了,而且做得非常细致,只是这结果……
有句话说得很好,就算你很努力了,结果也可能就只是个屁。
这句话将案侦工作可谓是刻画得淋漓尽致。
慕远现在倒是不需要再去做走访调查、再去调取车辆卡口数据——这些工作都已经做了,而且哪怕他现在要去做,也没有任何意义。
他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尽快把警方调取回来的所有资料和走访记录翻阅完毕,看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慕远先在案件管理平台上查看了一下,结果……让他有点小郁闷。
平台上没有显示任何的侦查资料。
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
虽说现在要求将所有案件信息在网上录入,不论是法律文书还是证据资料,但这里面并不包括案件侦办过程中所搜集获取的信息数据。
一件案子,最终真正有价值的资料是一,那么侦查过程中收集整理的资料可能是一百,甚至可能是一千、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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