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瞧了一眼手机,是110打过来的。
他倒是没有意外,毕竟今天轮到他值班,只不过是将电话转到了自己手机上而已。
“喂?西城区刑大!……呃?啥?在什么地方?我们立刻回去!”
挂断电话后,大队长同志还是一脸的怀疑人生。
他想不怀疑都很难啊!因为刚才110那边打电话说,有人抓了个嫌疑人,而且已经扭送到了刑警大队门外,因为刑大那边没有留人,所以对方才打了110。
据说被抓的这个嫌疑人是实施砸车盗窃的。而抓人的人,是一位到这边来出差的同行。
这让他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或许被这位同行抓住的嫌疑人,很可能就是他们忙活了十多天却一无所获的那个混蛋。
至于为何会巧合地被在城关出差的同行给抓住,大队长同志倒是没多想。
巧合嘛,不是很正常吗?
只是这位同行晚上不睡觉的吗?现在才凌晨五点多呢,就已经抓了到了嫌疑人,还扭送到了刑大,这要是巧合碰到,岂不是说这位同行凌晨四点还在街上闲逛?
也不对,这位同行又不是神仙,如果只是在街头遇到,怎么可能一眼认出对方就是嫌疑人?
难道,那混蛋又在什么地方实施砸车盗窃,刚好被这位同行给看到了?
这个可能性倒是有。
大队长同志也再多想,招呼上旁边的一位下属,与所里的值班同志打了声招呼,便迅速上了一辆挂民用车牌照的黑色轿车,直奔刑大而去。
不管是再大的城市,凌晨五点的街道都还算不得繁忙,更何况城关市算不得大城市,这个时间点就连很多熬了一夜的出租车都回去养精蓄锐了,就只剩下小猫两三只还在街上游荡。
因此,大队长同志开车的速度自然是极快的,这也与他此刻的心情很搭。
几分钟的功夫,车已经开到了分局大院内。
大队长同志一眼就看到了两个人正坐在刑大办公楼门口的台阶上,旁边还有一只二哈正不安分地在地上撒欢。
而那两个人,一个坐得很随意,另一个坐得却是畏畏缩缩,那姿态像足了受到惊吓的鹌鹑。
在大队长同志打开车门下来的那一瞬间,那位坐得很随意的人便站了起来,是个小年轻……
“小兄弟,你就是……”大队长试探着问道。
那位小年轻咧嘴一笑,道:“对!是我打的110报的警。这个家伙是我抓的,你们可得好好审审,背后肯定有不少的案底。”
此刻,与大队长一同回来的警察走上前来,他看着这蹲在地上的人,愣了愣神:“这家伙……我怎么看着有些面熟呢?”
“你认识?”大队长立马惊讶了。
对方摇了摇头,道:“不认识,只是好像是在哪儿见过。”
大队长一听这话,也就没放在心上。毕竟城关市就这么大,在街上碰到也是有可能的。
“小兄弟,我是我们这里西城区的刑大大队长苟鹏,请问你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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