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先生,我为刚才的言行道歉,但根据乾世嘉传媒的初步估计,被告的违约至少造成了原告方两千万以上的经纪损失,并且未来定造成损失也以达到两百万元,累计总损失两千三百余万,我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愿提出百分之三十的损失赔偿方案。”
瞬间,李军举起了手,一脸错愕的看向张向阳,向审判长提出了抗议。
“我有疑虑!”
“被告方律师发言。”
“被告与原告的合同利益分成明确表明为六比四,并且原告方要承担被告经纪人的收入,也就是总资金的百分之二十,六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根据计算被告为原告创造经济利益为一千四百余万元,而名气等隐性财富不可以计算在损失之内,未来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中,我方是否接片约为未知数,属于未来未定损失,可不承担法律责任,何来两千三百余万经纪损失?”
陆泽和李军都是蒙的,你要说算上名气,别说两千三百万,上亿损失都是有的,甚至几亿都有可能,但除去名气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算上实际损失,哪儿特么来的两千三百万啊?但要是张律师满嘴胡咧咧,那肯定是不可能,乾世嘉手里肯定还有点别的东西!
果不其然,张律师从包中掏出另外一份合同,陆泽确定这份合同不是自己的,那他拿出一份跟这个案子不相关的合同干嘛?
“审判长先生,被告的违约造成的两千三百万损失是有证据的,这份合同为乾世嘉传媒与投资方股东所签署的投资合同,投资金额为捌仟万元整,合同第十九页有明确规定,投资方指定要求个别艺人在其合同规定年限中不得与乾世嘉传媒解约,如乾世嘉没有挽留艺人的能力,投资方将撤离部分资金,而其中指定艺人里就有被告,投资方为被告投资两千万元,目前股东以于十一月六日撤资。”
你要说陆泽不蒙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种合同存在,刚才陆泽放松的原因是因为,在原本的计划中,陆泽赔完违约金估计还能剩个几百万在手里,有这笔钱,他不管是干什么都好,起码有些起步资金,将来也算是有点保障。
可现在呢?如果赔偿了两千三百万的损失,再赔偿两千三百万的百分之三十,那陆泽就得赔三千万,加上冰红茶的三千万赔偿,别说留点钱了,他还得背几百万的负债!
陆泽和李军对视了一眼,都能在对方的眼里发现一种叫做错愕的情绪,瞬间,陆泽掉进了冰窟窿里,这又是李善均的一个套!
如果乾世嘉的股东真的是帮助洗钱的假人,那李善均完全可以用假人弄出一份足以把乾世嘉所有知名艺人都绑在自家船上的缰绳。
如果投资方是看准了某个艺人的未来而进行投资,这确实可以说的通,到时候一旦跟哪位艺人撕破脸皮,就直接把这份合同扔出来,还能索要个几千万,他李善均坐等收钱,所以李军才会对这份合同完全不知情,因为知道这种合同存在的,只可能是李善均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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