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王大东摸过的最老的胸其实是一百多岁。
“老公,能跟我讲讲它是怎么来的吗?”林诗研的手指抚摸过王大东肩膀上一条狭长的疤痕,轻轻开口问道。
这条伤口,其实在王大东身上都不算严重的。
王大东闻言微微有些发愣,沉默了许久,才开口道:“这道疤痕其实在我小时候就有了,它是我和一条流浪狗争抢食物的时候被狗撕下来了一块肉……不过,后来我们成了朋友。”
听了王大东的话,林诗研彻底呆住了。
虽然小时候她的家庭并没多么富裕,可也算是小康了,从来没想到,有人会跟一条流浪狗争抢食物,还和一条流浪狗做朋友。
他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童年啊?
怪不得他从未提起过他的父母,他应该是一个孤儿吧。
林诗研甚至都不敢想象,王大东到底是怎样在那样的逆境中存活下来的。
“只可惜,后来七公被人打死了,还给炖了……”王大东似乎陷入了回忆中,表情有些悲伤。
七公,就是他给那条流浪狗取的名字,整整陪了他三年。
七公被打死的那天,王大东只是眼睁睁的看着,因为那时候的他很胆小,很害怕,面对那些凶悍的人,他甚至都不敢出面阻止。
虽然就算他出面,也改变不了什么。
他永远忘不了七公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看他的眼神。
不是怨恨,而是不舍……
“老公,对不起,我不该让你讲这些悲伤的事……”林诗研心疼极了。
怪不得王大东看待感情,比金钱重太多了。
“没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那些杀了七公的人,我也让他们付出了代价。”王大东收起了眼底的悲伤。
他并没有杀那些人,只是将他们和几条饿了好几天的狼狗在一起关了一天而已。
“那这一条呢?”林诗研的手指又转移到了胸口的一块贯穿的疤痕。
“这是在一次任务中被狙击枪打中的,那次是边境的一座小城遭受到了攻击,我们被派去支援,战斗了三天三夜,我们的人全死了,我也被两百多人给围了……”
听到这里,林诗研的心没由来一紧,一个人对抗两百多武装悍匪,这有可能活下来吗?
其实林诗研完全是想多了,要是不能活下来,王大东现在还能抱着她,还能玩她的小兔兔吗?
那时候,王大东都还不是神盾成员,只不过是一个新兵蛋子,但就是一名新兵蛋子,却一个人,一条枪,守住了一座城!
当他满身伤痕归来的时候,整个军界都沸腾了。
一个人,一条枪,面对两百多名武装悍匪,能活下来就不错了,他竟然还守住了那座城,将两百多名武装悍匪全都留在了那里。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传奇!
可以说,没有那一场战役,王大东未必能加入中华神盾。
林诗研这时候才知道,自己的男人,到底是多了不起的一个男人啊。
“这个是在欧洲的时候留下来的……”
“这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