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少女们能买到的股份其实都是李梦龙从自己那份股权里面扣出来的,算是他个人和少女们的交易。
只不过他一直让公司出面罢了,免得少女们有抗拒的想法,就这样了他也没敢在价格上动什么手脚。
毕竟一旦要是被少女们知道了他低价把自己的股份转卖给她们,那后果绝对不是他能承担的。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交易为好,哪怕是过后暴露了也不怕少女们追究嘛。
不过如此一来少女能买到的股份就不多了,虽然她们的收入很是不菲,但相较于sw这恐怖的估值,她们还是显得有些渺小呢。
面对几个人加在一起才堪堪可以看一看的股份,少女们却没有什么不满呢,能有这个机会就已经很好了呢。
再说她们哪怕股份再少,这也是公司的股东啊,每年也会被邀请去开年底的股东大会呢,不过她们一直没有出席过就是了。
股东的身份带给她们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增长,还有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底气呢,比如说怎么现在的她们就很是自信呢!
不过李梦龙终归还是小小的骗了下这帮丫头,少女们理解中的霸王条款当然是存在的,只是这不是针对她们一组人,所有公司合同的核心内容几乎都是一致的。
至于说李梦龙当初为什么不主动把这些条款删掉,一来是怕少女们太过于特立独行,合同细节一旦曝出去后容易引起圈子内的抵触。
再来嘛就是这合同终归还是人与人之间在执行的,只要涉及到人的存在,这就绝对不是冷冰冰的合同可以规范住的。
简单来说虽然大家的合同都差不多,不过名气越大,相应的自由度也就越高,如果高到了一定程度,让公司反过来跪舔也不是没有可能呢。
而sw这边就不说李梦龙和李顺圭的存在了,单单少女们自身的名气就是对她们最好的保障呢。
哪怕合同里确实有那么些条款对她们不是很友好,但公司敢去捏着合同要求她们那么做吗?信不信转天她们就直接跳槽了?
不过尽管公司层面不会把这些拿出来,但李梦龙拿来恶心下允儿还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我用你的账号发消息怎么了,再说发的还都是公事!”
允儿还能怎么说,她自己也很是无奈呢,总不能真的去找个律师来和李梦龙探讨探讨吧。
“哼,果然都是万恶的资本家呢,以后少和我说话,我嫌你嘴里有铜臭呢!”
“这个时候嫌弃我了?给你们发钱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嫌弃?”
“你…你不讲道理!”
“现在又要和我讲道理了?我和你讲道理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呢?”
“反正都是你的错,以后用我账号时记得提前征求我的允许!”
“那你可能要去公司要求他们给你改合同了,需要我给你法务部的电话不?”
李梦龙也是得理不饶人,至少是没打算让着允儿就是了,这让允儿感觉很是委屈呢,凭什么就可着她一个人欺负啊,这不公平呢!
“哪里有那么多公平的事情,你又不是小孩子了,该学会成熟些了啊,这算是oppa帮你补上的一课,以后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李梦龙这话说完后顿时引起了众怒了,这是什么意思?她们少女时代没有教育好自家的妹妹呗?哪里轮到他李梦龙在这边指手划脚的!
允儿眼看着总算是有人给自己撑腰了,立刻就跳脱了不少:“你以后自己注意点,我林允儿可不是谁都能欺负的人!”
“内,我一定吸取教训,不过不用你的账号自然没问题,你认为用谁的合适呢?”
面对李梦龙的问题,允儿觉得对方是把她当成个傻子呢,这挑拨离间的意图是不是太过于明显了?她要是真的说出了谁的名字,这不是要了她的小命嘛。
只是她弄错了一件事啊,李梦龙挑拨的对象可不是她林允儿呢,她就没发现刚刚替他她说话的那帮人已经没有再发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