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当”
训练场之中,沉重大剑交击的声音传出很远,两个人影你来我往,战得不分伯仲,直到四五十个回合之后,其中较为瘦弱的一人才因为体力不支,被对手瞅着破绽,连续三次重剑劈砍,把武器都给磕飞了,整个人更是摔在地下。
下一秒,带着寒光的剑锋就抵住胸口。
“我认输!”
慕少安喘着粗气,一脸不甘,却又带着一两分钦佩地道。
“哈哈,小约翰,其实你已经打得不错了。”对面那个身高两米,满脸络腮胡,壮得像一头狗熊的年轻人哈哈大笑道,随后倒转剑柄,腾出右手把慕少安从地上拉了起来,然后更是亲热地给慕少安拍了几下身上的尘土。
“真的,小约翰,这几年来你的进步已经很大了,再努努力,也许下一次我就应该称呼你为——见习骑士约翰。”
“可还是距离你们差得很远呢,不过总一天我会击倒你,贝夫罗,你不要太得意。”慕少安带着点懊恼道,不过这话却让贝夫罗哈哈大笑。
但慕少安心里却是暗自得意,他如今一切表情语气堪比影帝,估计现在就算是有杀毒猎人站在他面前,他也完全不用担心对方能查出什么破绽来。
这也是很重要的穿越重生的技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小约翰原本在萨夫爵士的六个骑士扈从里面是最弱的一个,也是理所当然的最容易被人欺负,从十岁开始,一直到十五岁,都包揽了给夫人倒夜香的事情,千万不要把这想象成多么香艳的事情,影儿都没有。
毕竟这个年代没有抽水马桶,剩下的自己去想。
而贝夫罗却是六个小孩子里面最强壮,进步最快,最受萨夫爵士赏识的,再加上背景比较好,萨夫爵士的大女儿都已经准备嫁给他了。
这种光环,在萨夫庄园里不亚于位面之子。
所以贝夫罗很骄傲,骄傲的小孩子就容易打架,而殴打最瘦弱的小约翰就是最理所当然的。
按照正常的重生穿越套路,贝夫罗就是慕少安必须干掉的第一个精英BOSS,不但要在他最骄傲的地方击倒他,还要眼睁睁地抢走大小姐的欢心,赢得萨夫爵士的信任,第一个成为见习骑士,趾高气扬地向世界宣告,我——乃位面之子。
但这么做的下场几乎可以料定,贝夫罗这样一个优秀的未来骑士若是就此一蹶不振,这是不符合剧情的,当他穷困潦倒,甚至死亡的时候,就自然会惊动杀毒猎人,所以理所当然的,所谓的位面之子只能爽个二三十年,这还是遇到杀毒猎人,若是遇到那些阴毒的清洁工,对方会让你爽一辈子。
然后就等着你老的奄奄一息的时候,再当着你的面,面无表情地抹去你的子孙后代的记忆,抹去一切与你有关的,令你自豪无比的壮举,最后再一脚把你提到杀毒猎人的新兵营。
黄粱一梦啊。
这种心灵和灵魂上的痛苦,远比肉体上的痛苦可怕一万倍。
反正慕少安都是被吓得汗毛直竖。
所以,慕少安在初步了解了情况之后,并没有把贝夫罗当成人生中的第一个敌人,虽然站在小约翰的立场上贝夫罗的确很可恶。
于是他花了三年时间,只做了一件事,不是给贝夫罗拍马屁,而是不断地向贝夫罗挑战,虽然每一次都被暴打得爹妈都不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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