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默然良久:“他该死。”
陈阳交待,他妹妹之前,是杨建手下的员工,就一个普通的小业务员。
然后有一次,跟着杨建出去跑业务,跟一个外地的合作方吃饭。
当时杨建带过去了三个女员工,都是刚进公司的小姑娘,然后那个合作方的手下,就一个劲的暗示,说他多有钱啊,说他一个人在外地没朋友啊,说最近跟年轻人在一起啊……
这种话,太露骨,稍微有点阅历的都听出不对劲来了,大家都很恶心,但是又不敢撕破脸,只能假装听不懂。
结果杨建一个劲儿的让她们给那个合作方敬酒,到最后,三个小姑娘都喝醉了。
然后开了三间房,三个小姑娘都没能逃脱。
事发之后,杨建又给他们洗脑,说什么干销售的都得走这一步啊,都这年代了这种事情没什么好在意的啊……
总之,没有及时报警。
他妹妹根本没交过男朋友,事发的时候又是全程醉死的状态,根本没有做措施。
等到后来,居然怀孕了。
他爸痛骂了她一顿,小姑娘一时想不开,就吃安眠药自杀了。
那时候,他就想着,一定要给妹妹报仇。
周察微道:“你当时为什么不报案?”
“报案?”陈阳冷笑:“她是自杀的,报案又能怎么样?”
他抬头看着他们:“这就是我的动机。”
他自始至终,非常冷静。
周察微叹了口气:“这件事,我们会去查的。你先交待一下那天晚上你犯罪的整个过程吧。”
陈阳道:“我妹妹的尸体,在殡仪馆,你们先查查杨建强.奸的事情吧。”
周察微愣了一下。
他忽然意识到,陈阳来自首,就是为了说出这个强.奸案的,他就是为了让人明白,杨建该死。
华国是不能单纯以口供定罪的,而他们在现场,并没有找到“真凶”的dna,如果这么进行下去,凶手只能是苏海洋。
他看向路霄峥,路队并不意外,直接点了点头。
这个强奸案其实是好查的。
首先,查酒店监控,确定了当时杨婷是一个完全失去意识的状态。
然后验尸,并取样确定她确实怀了杨建的孩子,也就是说,证明确实有性.行为发生。
再调查相关证人,明确当晚的情况,双方的认知程度,就够了。
另外,假如说第一次是强.奸,“违背妇女意志”,但妇女没有告发,之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就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调查中发现,除杨婷之外的其它两人,符合上述条件。
除此之外,刑侦支队查到了陈阳从中医馆到案发小区,来回打的车,证明他当晚,确实到过案发小区。
而物证……
苏海洋的家里,有案发当时陈阳穿的衣服和鞋子,都已经清洗过了。
那天是三十几度的桑拿天,就算晚上温度降下来很多,也仍旧是热的。
陈阳如果脱掉衣服只穿那一身,衣服上不会没有他的dna,如果是套一层,也更热,更可能留下,但关键是衣服已经洗过了,所以很难取到样。
但鞋子呢?鞋子可没洗。
穿两层鞋子,就算只有十来分钟,还要上下楼,真的一点都不出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