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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死因之谜(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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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我的经验,张兴爱一定知道些什么,你用手按着耳机,目光不要与她有交流,随便嗯两声就行,态度要坚决些。

  然后问问,她的浴缸里是怎么回事儿?”

  周海瞥了一眼大猫,大猫耸耸肩,知道周海要问什么。

  “我说不出来,读书少无法表达我观察到的东西,不过从她的表情还有肢体动作中,我知道张兴爱一定知道些什么,或者参与过什么,相信我!”

  周海拍拍他手臂,“当然信你,不信能大晚上将你调来?”

  胖子一把将大猫的帽子按下去。

  “这还拽上了,别老自己抹黑自己,啥叫没文化,我们又不带徒弟,你现在也是技术工种,别自卑!”

  一句话将整个房间的人都逗笑了,大猫朝着胖子追去,想要收拾他,周海将耳机贴在耳边认真听着。

  果然王旭超瞬间掌握了主动,他发挥的不错,大猫给点拨了一下,他瞬间找到了方向,将现场的发现一顿介绍。

  地上的血滴印记、工具库的水泥粉、羊角锤、浴缸中血迹,还有喷溅的方向和痕迹,虽然都是一点点的内容,有些更是稍有涉及。

  不过这样的内容,已经让张兴爱阵脚大乱,插兜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滑了出来,不过还是保持着插兜的动作。

  王旭超掏掏耳朵,“我看了你的资料,还有三天就是你十六岁的生日,你知道年满十六周岁意味着什么吗?”

  张兴爱微不可查地摇摇头。

  “不知道。”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

  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1】措施。

  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就要跟我说说,你都干了什么?

  或者看到什么?

  你可以拖延时间,后果你非常清楚。”

  张兴爱抬手捂住脸,半天都没有说话,不过能看到她的身体在颤抖,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恐惧、后悔、惊慌,所有的感觉都爆发出来。

  渐渐的哭声停了,王旭超走到她身侧,递给她面巾纸,张兴爱接过来擦了一下面颊。

  “我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王旭超摊开手,“就从你是怎么知道张雷说起吧!”

  张兴爱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擦干净鼻涕。

  “今年初寒假的时候,我发现雷鸣宇很消沉,玩儿什么都提不起来精神,原来很喜欢跟我争,跟我吵架,现在竟然不吵了!

  然后我在书房中看到了他在写字,纸篓里面全是一团团的纸,我打开一看上面都是张雷这个名字。

  我就下意识地问他,张雷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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