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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喜禄有大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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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春雷最后的语气有些重,透着满满的愤怒。

  张喜禄第一次见韩春雷发这么大火,忍不住心里一颤,讪讪道:“从阿兰怀孕开始,我们俩就没有聊过这个孩子的问题。”

  “是没有聊?还是不敢聊啊?”

  韩春雷严肃道,“喜禄哥,阿兰肚子里的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但她这个当母亲的,也有权决定孩子的去留!”

  张喜禄:“这个孩子来得太突然了,我也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所以不知道咋跟阿兰聊。”

  韩春雷道:“喜禄哥,男人肩上要能扛事,要有担当。”

  说着,韩春雷上下打量了张喜禄身上一眼,问道:“你瞧你现在,穿搭整齐干净,若不是阿兰拾掇的,怕是十天半个月才换一条裤子洗一件衬衣吧?”

  张喜禄嗯了声,道:“是,都是她拾掇的。”

  “你瞧瞧人家姑娘,都知道给你拾掇得这么干净板正,说明这是一个能持家,会照顾人的好姑娘啊。”

  韩春雷说道,“可是你呢,把人家整怀孕了,第一个念头是张罗着堕胎,而且还不跟她这个当事人商量只言片语的,你这是人干事?”

  “春雷,你这么说哥,哥真是臊得慌。” 张喜禄低下了头。

  韩春雷:“我觉得你真该臊得慌,不管这个孩子是要还是留,你最起码的,必须征求阿兰作为母亲的权利。哪有背着孩子母亲,自己一个人在外四处张罗打胎的事儿?要是让阿兰知道,绝对伤心欲绝,人间不值得了!”

  张喜禄:“……”

  出租屋里的空气,似乎凝固了。

  张喜禄低着头,想着事,沉默不语。。

  许久,他才徐徐抬头,郑重说道:“这事哥错了,听你的,明天就找阿兰商量孩子的事!”

  “还明天?”

  韩春雷翻了翻白眼,催促道,“今天就去!现在就去!人姑娘家未婚先孕,心里此时最是无助的时候,最需要别人关心,尤其是亲近的人陪伴左右。你说你都拖这么久了,还没给个正式的说法,让她怎么不胡思乱想?赶紧去,现在就去!”

  “行行行,我现在就去。”

  张喜禄又给自己倒了杯酒,这回七分满。

  他好像要借酒壮胆似的,仰头三两口掫完,然后开门下楼出院子,直奔阿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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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文中阿兰十八岁可以登记结婚的一些问题,这里要简单说一下,在1981年之前,我国适用的是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当时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注意,这里不是周岁。)

  1980年新《婚姻法》把法定结婚年龄改成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

  这一部《婚姻法》在1980年9月10日通过,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1月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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