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行疾行复疾行,马蹄飞扬趁月明,遥看中原山前路,别样妗思别样情。
一夜繁星如水,明月当空而照,但见月光之下,大地有尘土飞扬,一匹骏马宛如离弦飞箭,踏过千山万水,一路狂奔向西。
韩跃面色沉寂,坐于马背上纵马疾驰,李世民有绝世宝马六匹,每一匹都是千挑万选的坐骑,而这匹拳毛騧又堪称脚力第一,自古宝马通灵,拳毛騧似乎也能感受到主人的心情,四蹄飞扬狂奔,当真有日行千里的速度。
“母后的病,只能吊住十八天……”
韩跃眸子中有光点闪烁,直到这种无人赶路的夜晚之时,他眼角的泪水才滚溢出来。
原因无它,他现在是大人物了,一举一动都影响着麾下和敌人,就算要哭也只能找没人的地方哭,不能让人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
“若是当年混混时,想哭便哭,想骂便骂,嬉笑怒骂无人在乎,然而现在终究不行……”
夜风呼啸吹过眼角,将韩跃的泪水吹成一串晶莹的水线,他抬手抹了一下眼角,感觉胸口万分堵塞。
人,岂能没有良心?
韩跃虽然后世穿越而来,少年时却享受了长孙的无数庇护,那是一种无声的母爱,为了他曾和李世民翻脸,为了他曾和太上皇怒争。
他本前世一孤儿,在这个时代却享受了最温暖的母爱,世间很少有少年比他更幸福。
“好伙计,看你的了,再加一把劲,咱们三天时间到长安……”
韩跃轻拍拳毛騧一下,口中温声低语,仿佛不是在和马说话,而是把坐骑当成了帮助他的好朋友。
人力有时而穷,他如今虽然武功高强,内力也属当世第一,如果短途奔驰赶路,轻功绝对比马匹更快,但是从东北到长安足足三千多里,这种距离再强的高手也扛之不住,必须借助宝马才行。
拳毛騧忽然一声嘶鸣,原本已经狂奔如风,猛的又加速三分,烈烈夜风吹过马鬃,这匹马的脖子和腹部有汗水涔涔,月光下依稀像血的颜色。
汗血宝马,脚力无双,当它留出血红色汗液的时候,也是它速度最快的时候。
不愧是当世宝马,这翻奋力冲刺开来,韩跃只觉得脸庞风声疾呼,道旁景色飞速后退,宛如逝去流光不可捉摸。
他不是一直骑马,每隔盏茶时间便跳下马背,然后用轻功向前赶路,这样能最大限度节省拳毛騧的力气。
等到他内力不济之时,才会再跃到马背上歇息,拳毛騧性子通灵,赶路完全不需指挥。韩跃趁机恢复内力,然后再次跳下马狂奔。
如此一人一马无间配合,那速度当真是骇人听闻。
两时辰过去之后,竟然进入了山海关……
古代一个时辰是后世的两个小时,两个时辰就是后代的四个小时,从沈阳城到山海关足有三百公里,然而一人一马竟然狂奔到达,时速超过七十五公里,这几乎是后世一级公路的限速速度。
山海关有大唐的一支驻军,也有一座能够补充修养的小城,然而韩跃却策马从小路越过关口,然后在山中一条小河边短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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