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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草民冤枉!(今日加更,欢迎赞助冠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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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官老爷早从衙役哪里知道了这事情经过,这是柯小川杀了人没来得及逃遁,被闯进来的目击证人抓了个现行。

  那么事情就很明显了,事发现场又没有第三个人,那么除了死者,剩下的柯小川便是杀人凶手无疑。

  “啪!”

  州官又狠狠的敲了一下惊堂木,指着被按在地上一脸不服气的柯小川骂道:“人证物证具在,你还有何狡辩?”

  “草民不服,州尊大人糊涂啊,这案子事实不清,事理不明,草民大大的冤枉!

  草民今早去雷老虎府上要账,开门进去时他已经躺在血泊之中一命呜呼了,和草民何干?”

  老州官被他大骂糊涂,顿时感觉胸闷气短,气不打一处来,胡子都气歪了,跳起来胡乱抓了“明”字桶里的两支竹签子朝柯小川头上扔了下来。

  “刁民,事到如此竟然还要嘴硬,来人啊,给本官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杨怀仁一看这架势,不用等到秋后问斩,柯小川当场就得没命。

  宋朝的大堂几案上,一般摆了四个木质的签筒,每个签筒的容量恰是一升,衙门的老爷审案的时候,这签筒也可以作为量具使用。

  四个签筒上各写了一个字,分别是“执、法、严、明”。

  后世的电视剧里的,那种衙门大堂几案上摆了一个写着“令”字的签筒,筒子里装了做成令箭形状,而且上面同样写着个“令”字的令牌,其实是军队里中军大帐里才会出现的东西。

  而把这样的东西放在寻常州县的衙门里,那是对道具极其不严谨的表现。

  实际上四个签筒里盛放的,是像筷子一般粗细,足有一尺长的竹签。

  “执”字筒里的竹签是“无色签”,俗称“捕捉签”,一般是在衙门长官下令捉拿某某疑犯,或限时破获某某案件,用于给衙役和捕快下令时投掷用的。

  “法”字筒里的竹签露出来的一头被浸染了白漆,所以叫做“白头签”,一签代表一板,衙门长官扔几支白头签,便代表对执行刑罚的衙役下令,要对人犯打几下板子。

  不过白头签代表一种比较轻的刑罚,无论是十板二十板甚至是八十大板,执行刑罚的时候,对行刑衙役的要求是打完板子之后,被打者要“皮肉白净如旧”,打完了甚至可以自己走回家去。

  而“严”字筒里是一头染了黑漆的竹签,叫做“黑头签”,一签代表五板,不过比起白头签来,黑头签是一种中等程度的刑罚。

  投掷黑头签对行刑的衙役的要求是,被打者受刑之后要皮开肉绽,但是不能伤筋动骨,表示对他的惩戒,但是不会要人性命。

  最后“明”字筒里装的是染了红漆的竹签,叫做“红头签”,一签代表十板,比起前两种下令打板子的签子来,这可就是最重的刑罚了,意思相当于长官下令“往死里打”。

  所以杨怀仁心中大叫不好,柯小川还是太年轻,一个“糊涂”二字惹恼了州官老爷,看来他这是要下狠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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