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消防处我也得罪了,就算您胸怀广阔不和我一般见识,他们也饶不了我。老孟还得过三年才回来,我也就犯不着低眉顺眼的去求别人了。得,电脑屋我也不往外盘了,关张吧,省了害别人。只要还开在这里,我说盘出去了谁能信啊,谁也不傻。江处长,回见啊。”
说得真尼玛轻巧,双方都没什么损失!可吃亏的还是自己。灯管灯架不是财物?乱哄哄折腾了半天店里的客人不受影响?费林一招呼哥几个就抄家伙跑来助阵了就白来啦?这些不是损失?这还是明面上的看得见的,更要命的是那些看不见的损失。
消防处虽然也归公安口,都在一个院子里办公也都叫警察,但却是两套班子管理,非常独立,也非常封闭。如果没啥事,找分局或者派出所的人都能和他们搭上关系,遇到什么手续问题花点钱就过去了。可这次自己把他们得罪狠了,他们可都是现役武警啊,服役三五年的就得转业。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们怕的事儿很少,因为人家多数人压根也没可能在京城干一辈子,甚至连家都不是本地的,一转业指不定就回哪儿去了呢。这尼玛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临时工!你怕不怕!谁得罪了他们,不把你去年的屎折腾出来那就没完,即便嘴上说过去了,但暗中玩家伙是肯定的。这帮人也根本没啥规矩可言,抱着团折磨人。
想摆平这件事儿只有两个办法。第一,找人搭话请客吃饭带送礼,让人家多折腾几次解解气;第二,找人直接和中队、支队领导接触,从上到下把这件事儿压住。毕竟他们是军事化部队,上级的命令就是最终判决,不许有任何打马虎眼、阴奉阳违的举动。
可洪涛这两条路都不想走,他又烦了,不想去舍脸求人。多大点事儿啊,不就是电脑屋不干了嘛,饿不死人,也穷不了自己。这两年挣的钱照样能供得起金月留学,自己能吃几两饭、穿几件衣服?犯得着去低头认这个错吗!有的事儿可以低头,有的事就不能低头,低一次就浑身难受,这件事儿就属于后者。
另外洪涛还有一个考量,那就是京诚公司的未来。如果自己依旧干电脑屋,对京诚公司就是一个隐患,非常大的隐患。消防处先不谈,他们再狠也就是西城分局的,不可能满京诚管事儿去。可江竹意就麻烦了,她是市局的啊,还是主管网络这一摊的。假如她想给自己暗中使绊儿,自己能躲,京城公司能躲吗?那么大体量躲的过去吗?躲一躲要多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