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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北区巫师的法律风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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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尔玛创造的‘牺牲魔法’——或者说‘献祭魔法’‘生命魔法’——其原理就是通过牺牲生命,将生命力转化为魔力,从而提高戏法师的施法能力。

  很久很久以前,巫师道德水平不那么高的时候,类似粗糙的献祭魔法就曾经出现过。但随着外神们被迫进入星空深处,巫师们找到更有效的施法方式后,便抛弃了这种血腥残忍的魔法。

  时至今日,便是在第一大学图书馆深处,也见不到类似禁书材料。

  或许只有撒托古亚这样古老的存在,还保留有相关献祭与反馈的魔法仪式概念。

  郑清听着科尔玛‘牺牲魔法’的介绍,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他走进贝塔镇北区时的感受了——无论何时,走进这片戏法师聚居的街区,都让他有种从阳光下走进阴影中的感觉,让人忍不住裹紧身上的斗篷。

  即便是正午阳光最刺眼的时候,这片街区也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即便他们拥有了施展真正魔法的方式,这种方式也让人心底发毛。仿佛这片世界不配拥有灿烂的阳光,任何宝贵与美好,进入这片街区之后,都会被扭曲、变形。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蒋玉附和的声音打断年轻公费生思绪,他稍稍留意了一下,才跟上了酒馆儿内聊天的节奏——两位女巫正在讨论牺牲魔法使用时的法律风险。

  因为科尔玛的‘牺牲魔法’在使用时需要消耗无辜动物的生命,而这种行为与《巫师法典》中对动物的相关保护条例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冲突。

  比如,在某些紧急状况下,如果北区巫师需要使用魔法,而周围恰好没有青蛙,只有一只兔子或者一只老鼠,那么就很难避免这位巫师在使用魔法的时候波及这些小动物的生命。

  “《巫师法典》中规定‘恶意’杀害小动物才属于犯罪。”科尔玛显然研究过相关条例,在谈及这个问题时应对自如:“而且刑罚最重也不过二级谋杀……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法律对巫师的约束力并不比道德更高。他们有权选择牺牲动物拯救自己。”

  这就像著名的火车道德悖论,是扳动铁轨牺牲一个人拯救一群人,还是坐视火车从一群人身上碾过。如果扳动铁轨,那么扳铁轨的人算不算谋杀?他的举动是否具有恶意?

  郑清从来不愿在这种问题上费神。

  他更愿意想象自己拥有海格力斯的勇气与力量,在那辆火车冲过来的时候,将其举过肩头,稳稳的放在路边。

  皆大欢喜。

  当然,现实不允许这么浪漫的事情发生。

  “恶意也分很多种。”蒋玉此刻扮演着一位苛刻的丹哈格检察官,绞尽脑汁寻找科尔玛逻辑中的错误:“比如‘主观恶意’‘客观恶意’‘真实恶意’等等……北区巫师选择牺牲魔法的那一刻起,身上天然就被打上了‘真实恶意’的烙印,这不是凭借简单的借口或者正当防卫权可以摆脱掉的。”

  “杀害一只兔子或许在法典中属于二级谋杀,但法典并不能涵盖全部案例。18世纪的不列颠出身的巫师布雷克斯顿爵士就曾在《巫师法典释疑》中引用过‘恶意补足的几项原则’,包括‘恶意补足年龄’‘恶意补足灵魂’‘恶意补足契约’等等……只要法官在审理中认定你们的恶意充足,那么审判时完全可能超过二级谋杀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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