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您了,”男爵夫人喊道,“带我一起走。”
就算在这个时候,男爵夫人仍然可以被称之为一个尤物,特别是她的面孔上挂满了真实的惊惶与哀痛,当她伸出手臂的时候,斗篷向上抬起,滑落,让被求助的人可以轻而易举地看见她柔软的胸乳——那件长袍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从肩膀的地方被撕破,残缺的丝绸犹如一朵凋零的花朵那样垂挂在她的肋骨下方。
被她求助的伯爵踌躇了一会,他用身上所有的饰物和金币雇佣了一小队佣兵,说真的,甚至不能说是雇佣,应该说是被允许跟着他们一起离开王都,他原本也是有着自己的骑士的,但其中大多数都离开了他去到诺曼王都的城墙上——伯爵觉得他们真是蠢透了,谁都知道诺曼王都几乎没有侥幸得存的机会。当然,在老王以及之前的时期,诺曼王都完全可以说是第二个雷霆堡,忠诚勇猛的骑士简直和城墙上的石砖一样多,但自从约翰成为诺曼王,国王对军队的支持就骤然疲弱了下来,这不能怪约翰,在他还是个王弟的时候,他因为身体羸弱,意志单薄所以从来没能讨到任何一个能征善战者的尊重,就连他自己的骑士也是如此,品德高尚者缄口不言,品德低下者则在酒馆和妓馆将约翰的无能当做笑料和嫖资。
更别说,约翰王为了博得格瑞第的欢心,尽快地拥有一个继承人,大量地提拔了任何一个能够给他带来钱财以及奴隶的小人,这些人之前不是商人就是盗贼,高洁之人不是不愿意与他们厮混而愤然离开,就是被他们设下陷阱处死或是流放;至于狄伦.海德曾经设想过的万法之都……他应该想到,被金币与施法材料招募来的法师与术士们对高地诺曼不可能有什么忠诚之心,如今能够站在城墙之上的施法者只有白袍牧师和诺曼血统的法师,兽人们不但有祭司,在那一片灰黑与黄褐中,也同样点缀着不属于他们的赤红色。
伯爵扪心自问,他不能算是一个最胆小最无耻的人,但他借助一个叫做“窥筒”魔法器具看到了,首先攻占了城墙的并不是兽人,也不是人类,而是一群怪物。它们只有人类大小,密集如同蚁群,青黑的皮肤犹如野猪,士兵们配备的黑铁长矛根本戳刺不穿,只有骑士们的精钢宽剑可以将其斩断,但那有什么用呢,一个骑士几乎要同时面对十个以上的怪物,而这些怪物的牙齿不但能够咬穿钢铁,还带着剧毒,当伯爵的眼睛透过窥筒看见那个被咬穿了臂膀的骑士面上瞬间蒙上了一层死亡的灰色之后就再也不敢看了。
“求您!”男爵夫人再度喊道,她的手指抓着马车车窗的边缘,上面戴着一枚坚石的戒指,伯爵想起,在痛快淋漓的欢乐之后,他也曾送过一枚坚石戒指给这个美艳妩媚的女人,他于心不忍,心存联系,但他看了看自己挽车的马匹(不是最好的),还有马车里的人(沉默而厌恶的,他的妻子和儿子),以及巡游在马车外的佣兵,他如果带上男爵夫人,那么不但会引起妻子的嫉妒还会导致儿子对他的不满,如果说这两者还不算什么,还有最致命的——佣兵们会向他索取更多的钱,还有马车的速度无疑被毁拖慢,伯爵忍痛转过头去。
但男爵夫人不愧为是男爵夫人,她在伯爵还没能说出拒绝的话之前就大声喊叫了起来:“我知道富凯的钱藏在哪儿?”
伯爵转过头来的速度简直比他转开的速度快上一百倍:“你说什么?”
“您不会以为富凯大人只会将他的钱放在他的宅邸里吧,”男爵夫人快速地说,伯爵的马车已经开始走动了,她一边抓着车门把手上系着的丝绳一边悲惨地跟着绊绊跌跌的跑:“我知道他有两个,可能是三个不为人所知的地方,是的,我确定其中至少有一个是钱窟。”
伯爵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她,但在男爵夫人终于因为力气耗尽而跌倒之前,他喊道:“等等!”
男爵夫人被拉上了马车,她那张美丽的面孔上遍布泪痕,“我希望你没说谎,”他说:“我也许不能做些什么,看在我们之前的情分上,但,”他用眼神示意外面的佣兵,“如果他们什么都得不到,你知道的,最好的结果,你会成为一百个地精的奴隶——你知道他们喜欢拿粪便涂抹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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