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性的动作十分利索,她没有用匕首或是其他锋利的物品,而是直接拧断了鸽子的脖子,鸽子的身体痉挛着,被她巧妙地掠向后方,免得挣扎时羽毛和灰尘落入杯子,另一只手则握着它的脖子,捏开它的喙部,让血从细小的裂缝中流出来,落入杯子。
“你也许并不喜欢这种饮料。”奥斯塔尔说,不得不说,他在需要显得可靠与温和的时候会变得格外讨人喜欢,伪装成一个和蔼可亲的长辈对他来说不比呼吸更困难一些,毕竟他已经有了两个可以说是相当可怜的所谓的“弟子”。已死的德蒙与雷霆堡的狄伦,虽然他面前坐着的是一个龙裔,但他软弱而善良,正是奥斯塔尔最喜欢的那种,他甚至要感激那个将他从格瑞第的王庭中带走的法师,克瑞玛尔身上有着巨龙们最厌恶的血脉,但另一半血脉却是属于巨龙的,这种矛盾让他有着一种奇异的魅力,在接近他后无人不会受到吸引。
如果在术士塔,他会是一个麻烦,奥斯塔尔再次确认道。“但你要习惯,这种酒在格瑞纳达是最受欢迎的饮料,”他谆谆善诱地说道,“在宴会上,又或是在情人的家里,即便是在小憩的时候,最多出现的就是这种饮料,”他说,然后补充道:“你当然可以反感和拒绝,但这样可能会被人认为你过于怯弱和虚弱。”
异界的灵魂举起了那个杯子,这个旅馆用于盛放血红酒的杯子不是木头杯子也不是贵重的银杯,而是浑浊的玻璃杯,即便如此,血挂在杯壁上的痕迹仍然可以说是清晰的,苹果酒冲入血液,从淡金黄色变成灰黑色,与之同时扑鼻而来的是一股堪称劣质的酒精味儿,如果不是这里没有化工,异界的灵魂几乎都要以为这是工业酒精兑出来的了——奥斯塔尔误解了他的迟疑,“并不是那么糟糕,”他劝说道:“如果实在不习惯,你可以在进入格瑞纳达之前放点蜜糖。”
异界的灵魂摇了摇头,他尝试地啜饮了一口——他原本就不太喜欢酒类,这个可怕的味道更是让他皱眉,但奥斯塔尔所以为的,他会厌恶酒中的新鲜血的味道却是大错特错了,从生理上来说,埃雅精灵的素食只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与习惯使然,不然辛格精灵又是如何在几十年内就成功地改变了自己的食谱呢?从心理上来说,不要说巫妖,就算是异界的灵魂,它所在的那个国家,即便是于整个位面,也可以说是承载在无数舌尖上的巨龙,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不能吃的,只有不好吃的——更正确地说,尚未找出让它变得好吃的方法的。
很多人对血都会觉得恶心,但异界的灵魂可喜欢鸭血了,它在这个位面捕猎到鸭子的时候也很想来顿热乎乎,辣蓬蓬的鸭血煲,但被曾经的不死者厉声喝止了——在这个位面,食用其他生物的血不是一种罪恶,但如果你能把它们变得十分美味就要让人质疑你之前究竟干了些什么了——就像另一个位面的人到现在也没能想明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时究竟在想些什么。
所以味道奇怪的苹果酒只是让异界的灵魂皱了皱眉,就干脆地喝了下去,既然无法避免,难道还要像是喝煲汤那样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味吗?血红酒是温的,但到达更深的地方后它会变得灼热,同时口中余下的血腥气味也开始浓重起来。
“鸽子炖汤。”他还记得这个,不管怎么说,那只鸽子滴滴答答的血迹从他们的桌边一直延伸到吧台后面,他之前吃过的不少禽类大概都没能如此彻底地放过血——旅店的女主人耸了耸肩,随手将鸽子丢给了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奴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