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克和菲利普曾和李汉聊过这件事,他们对中国对狩猎的喜爱感到吃惊,在美国已经很少有年轻人喜欢狩猎这项枯燥的活动,而中国人却越来越多加入狩猎,白白送出手中的钱。
李汉只能苦笑摇头,对此,李汉也不太明白,或许是钱太多,还是刺激太少,再或许认为狩猎是高雅的活动吧。李汉的解释,卢克和菲利普越加不解了,狩猎是印第安人为了填饱肚皮,不得已的身体劳动,虽不低劣,却也高贵不起来。
想到这里,李汉微微摇头,边上康博见着,笑着说道.“汉,或许我们该喝杯红酒,去高尔夫场聊聊,比这里追着一只火鸡,傻乎乎的可要好多了。
“谢谢,康博,我想若是猎到一头鹿,那就美妙了,我喜欢它的味道。”李汉喜欢酱鹿肉,可惜国内时候少,来着美国,没吃几次,如今有条件,当然要打几头解解馋。
“祝你成功,汉,鹿肉和红酒,不错搭配。”康博梅隆和李汉关系不错,当然只是普通朋友,康博十分喜欢酒,得知李汉是汉克庄园的酿造者拥有者以后,十分乐意和李汉谈谈酿酒或是品酒的心得。
康博对狩猎不太感兴趣和李汉聊了会,康博去了卢克等人圈子,这里更多谈论康博感兴趣的事。李汉倒是成了中老年人狩猎人群为数不多年轻人。
李斯阁挺喜欢和pandora聊天,不忘时不时和李汉说几句。“汉,你的猎枪不错,不知道你的枪法怎么样?”“我想还算不错,李,想要我们比比吗?”
“真是有自信的年轻人,或许你还不知道李可是位真正猎手。”大卫格拉斯笑着说道,吉姆和大卫骑着的是阿拉伯马,血统十分优良,好马啊,随行一群猎狗世界知名的名犬。白色杜高犬,高地头骨大且结实,颌强劲有力,凶猛极具有攻击性体型,耳朵被截掉相当窄。这可是极其出色的猎犬,攻击力也暴强,据说单独可以杀死野猪,5只就可以猎熊。
吉姆和大卫格拉斯两人身边围着超过十条杜高,体型匀称,眼神凶悍,完全是一群嗜血者。李汉身边独独只有一只白狼,白狼护在嘟嘟身前,眼神幽幽的盯着杜高犬,发出低吼。
吉姆和大卫,李斯阁,开始没注意和李汉聊了一会,打算离开时候才发现,对峙的犬和狼。“哦,汉,你有一头了不起的大家伙,十条杜高犬即使狮子。不过如此。”
李斯阁骑着塞拉.法兰西马,这是法国的温血马,欧洲各种竞赛马中最坚强和最多用途的一种.它具有高度勇敢的性格,适合跳跃,并能够在越野赛和各种比赛中进行竞争.李斯阁宝贝,血统纯正,李汉听灵娜说过,对于吉姆。约翰,大卫,李,四人,灵娜详细介绍一下。
吉姆和大卫作为猎犬的主人更加惊讶,这十条猎犬每一条都猎杀过大型猎物。即使面对美洲狮,也不需要十条,即使黑熊,这些家伙也能撕碎它。
此时单单的对峙一头白色巨犬,甚至没有上前撕咬,这可是令人惊奇的事。“哦。上帝,我想我一定是眼花了,这是一只白狼,纽芬兰白狼,上帝,上帝,不。这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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