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佛点了点头,一只手插进了口袋里从后门走了出去,后门外是一条简单的小巷子,木栅栏把建筑物和另外一边的泥巴以及垃圾隔离开。他穿过了四栋建筑物之后才绕到了马路上,然后慢慢的走到了旅店对面的民居后。
这里也有一个后门,都佛看了看左右,手腕轻微的抖动了一下,一柄有两寸多长的刀片从手腕后滑了出来,被他夹在两指之间。他一手提着门把,同时将刀片顺着门缝塞了进去,轻轻的挑动,当他感觉到有一些阻力并且缓缓加大力气没多久时,手中的感觉告诉他门开了。他轻轻的将门拉开,脱掉了脚上的皮鞋,转身进入了这个房子。
插在枪套里的手枪已经被他拿在了手中,他打开保险,小心翼翼的审视着房间的一楼,不过并没有任何的发现。他在上二楼之前,将地上一个脏兮兮的毛茸茸的玩具捡了起来,略微皱了皱眉头,又放回到地板上。
这个有半人高的玩具上散发着一种让他感觉到恶心的气味,毫无疑问,那是男人们才能制造的气息,结合到他的猜测他的脸色都变了颜色。
这该死的房主,绝对是一个变态!
他把目光转移到一个破旧的沙发上,好在这里有一个枕头,他把枕头拿了起来,举着枪上了二楼。刚上二楼,他就听见了第二个房间的门内,传出了声音。
“你知道镇子上什么地方有电话?”
“我们进来的时候在镇子大门口有一个杂货店,那里好像有电话。”
“是吗?我过去看看,我得给头他们汇报一下……”
紧接着就传来了门锁被扭动的声音,很显然这两个人中的一个要离开这里。
如果让都佛去思考一些过于复杂的事情他可能不是很拿手,但是如果要让他在战斗中以最快的速度选择出最合适的方案,那么他肯定是非常出色的。在门锁的簧片被扭到底发出有些生涩的金属摩擦声时,都佛就做出了决定,两个人,留一个就够了。
开门走出来的家伙脸上还保持着笑容,他的目光完全集中在房间里面,根本没有注意到站在走廊边上的都佛。都佛没有给他任何机会,直接将枕头挡在了枪口前不断扣动扳机,四发子弹瞬间撕裂的有些潮湿的枕头,将里面发黄失去了蓬松的羽绒带了出来。那名站在走廊上的军人身体抖了几下,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四颗子弹中有一颗击中了他的脖子,另外三颗都打在他的胸口上,这样的杀伤力足以让他连话都说不出来就等待着死亡的降临。有很多人说射击的时候要瞄准脑袋,其实这是一种不能算错误的错误言论,比起脑袋人的躯干面积更大,更容易被击中。枪击人体的目的无非两种,一种是限制行动,一种是击杀对方,但这些都不足以让人瞄准目标的脑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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