墉宫玉女,珠玉在前。助西王母,重建西王母国。且蓟王号东父,已证大道。与之相伴,福莫大焉。料想,此去必无差池。
与秦后同。婚期亦定九月。九九重阳,姻亲齐聚。正当适宜。且足有数月备期,亦不仓促。
闻蓟王兼督四州,天下震动。
大河以北,除青州半壁。皆为蓟王所辖。
先前大汉一藩,一国济天下。国中官吏,先治政冀州诸国,后散布河北。然如州牧、郡守、县令等主官,皆出洛阳敕令。前有先帝,西邸卖官,中饱私囊。更有甚者,为空置官位,不惜借黄巾洗地。
故先前蓟吏多“少吏”。今蓟王兼督四州,吏治自上而下,皆出(蓟)王命。换言之,上至州牧,下至斗食,皆由蓟王任命。
四州蓟吏弹冠相庆。
各级长吏,却望风解印去。
蓟王乃蓟国之君。今汉诸侯,皆为郡国。便是所谓“郡国并行”。如何能督四州。故董侯之意,蓟王以辅汉大将军,兼督四州事。
四州之事,皆出辅汉大幕府。
先前,蓟王设南閣,主幕府人事。掌录幕府众官籍簿,举劾善恶,升贬任免,功过赏罚,诸如此类。如今权利更大,掌四州人事。
南閣祭酒许攸,名传天下。
四州长吏,纷纷遣使来拜。府前里道,车接如龙。许攸闭门谢客,客居南閣,累日不回。奈何阻塞交通,恐至怨声载道。稍后遣人传语,南閣相见。
拜谒名刺,悉留。裹挟礼单,皆拒。
陈林暗问情由。
许攸以心腹之言相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国俸之高,两汉罕有。许攸年入数千万钞。些许钱财,何必自污。
陈林慨叹。遂有名篇:《吾食君俸》。以《国语·越语下》:“臣闻之,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之句开篇。论及君臣之道,名利取舍,报効守节,言辞恳切,入骨三分。
入选太学文范。为警世名篇。
蓟王闻之。遂命将作寺于南港,十夷王邸旁,另造“四州郡(国)邸”。
郡(国)邸,本为诸郡设京邸。诸郡及诸国,于京师设立邸舍,供郡国至京师者住宿。初受少府所辖,继属中尉,后属大鸿胪。有郡邸长及丞,主其事。今汉多省邸长、丞,由大鸿胪派郎(官)主事。又有郡邸狱,凡郡国上计者犯法,皆由该狱收押。
四州郡国邸,隶属幕府。邸长、守丞,齐备。凡四州来使,皆入邸中。无需亲赴幕府,南閣投刺。只需将名刺呈报守邸长、丞,安心恭候即可。
蓟国吏治,无出其右。
南閣籍簿,官员生平履历,翔实可证。胜任与否,一目了然。上计署、门下署、南宫少府等,功不可没。
至此,四州与蓟国,无分彼此。
凡大河水路,通达之北,上溯大小榆谷、赐支河曲、赐支河首,积石山,乃至盐泽、昆仑,远及西域,皆归王治。
幅员辽阔,何止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