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部落的安定,短时间内可以靠武力威慑,但是长远来看,还是粮食,尤其是平民和奴隶阶级。
只有这两个占据了大多数人口的阶层吃饱了,酋长们才不用担心他们造反。
在朝歌,奴隶能吃饱,但是薪水是不用想了,而平民们,同样要做工,但是可以领到一份不菲的薪金。
在以前,朝歌自给自足,商贸极不发达,所以薪水是以粮食的形式发放的,而现在,平民们已经主动索要刀币了。
别小看这个变化,这意味着朝歌的商业开始逐渐形成。
“这些人真是赚了!”
鬼爷感慨万千。
朝歌的平民,来源于四个部分,第一,自然是永恒岛女战士,第二,招募的流民,第三,攻下敌人部落后,赦免的一些有能力的俘虏,以及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俘虏,第四,则是为数不多的野人。
是的,野人在一些大部落,就不被当人看,可是在朝歌,他们的地位比某些部落人还要高。
这些野人,或许是出于生存的压力,再加上星期五和鹿灵犀的教导,半年的时间,已经能听懂部落语,并且进行简单的交流了。
鬼爷身为山鬼,也想为山鬼一族谋划一些权利,可是山鬼终究是未开智的低等种族,让他只能作罢。
夏野安慰过鬼爷几次,不过内心中,觉得他太异想天开,这就像让大猩猩进化成人类,除了漫长的时光,还需要一些机缘。
“大酋长!”
一路走来,平民们对待夏野,毕恭毕敬,还在老远的位置,就已经站定,开始行礼问安。
尤其是那些流民,恨不得把夏野供起来,要知道他们之前过的可是猪狗不如的生活,没想到来到朝歌,不到半年,已经可以吃饱穿暖了。
这些人想起流民区的那些同伴们,在这寒冷的冬日,肯定又在忍饥挨饿,艰难的刨食吃,他们就为自己做出的英明决定感到庆幸,继而又开始赞美夏野。
在抵达朝歌的当晚,阿布去树屋拜见了夏野。
“我希望龙人一族可以并入朝歌,还望大酋长可以同意。”
阿布说完,便跪了下来。
夏野一愣,并没有去扶阿布,而是皱起了眉头。
一时间,树屋中的空气有些凝固了。
阿布没有起身,也没有抬头,就那么静静的跪着。
夏野当然想要这些龙人,可是幸福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让他有些迟疑了,不得不思考一下其中,是不是有诈。
阿布是一个识趣的人,所以并没有不满,他知道夏野肯定觊觎龙人一族的实力,但是等着人家开口,肯定不如自己主动效忠来的震撼,看看现在,夏野就被镇住了。
一个部落中,肯定有阶层划分的,虽然大家没有明说,但是心知肚明,那些永恒岛的女战士就是上等人,赚的最多,吃的最好,没办法,尽管是异族人,可人家是夏野的嫡系呀。
在东方大陆,永远不会反叛的女战士们,就注定了会得到夏野的绝对信任。
同理,龙人也可以做到这一步。
“我是不是把阿娜嫁给夏野呢?他这种男人,不会辱没了阿娜!”
阿布有些走神,他明白,哪怕夏野是一个圣人,人品无双,也不可能允许自己脱离朝歌,在其他地方建立部落,独自生活。
用攻守同盟来诱惑他?不可能的,龙人要么一辈子龟缩在海岛上,要么就加入朝歌,才能来东方大陆生活。
如果是附庸族的关系,那么各种苦战血战,必定会落在龙人身上,但是一旦加入朝歌,成为嫡系军团,那么就可以和女战士们一样,享受同样的待遇,送死的任务,肯定是炮灰干。
“为什么不再等等,加入其他的部落?”
夏野开口了。
“你可能让我离开吗?”
阿布心头吐槽了一句,不过这话可不敢说:“我们是龙人,说句自大的话,男的英俊帅气,女的漂亮妩媚,谁知道其他部落的人会不会把我们当稀有奴隶对待?而且咱们合作过,我相信您的人品。”
阿布又不蠢,加入大部落,龙人会低人一等的,而且被压榨,反抗起来,损失太大,在朝歌就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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