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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那一抹鲜红,悲痛欲绝的龙傲地(2/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笔下文学南派三叔
  

  见尸。

  顾名思义,自己看见自己的尸体。

  据说,战场上与叶见尸相遇的敌人,往往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身首异处,因为快到极致,飞起的头颅尚还残留意识,可以自己看见自己那无头尸体……

  以黄金修为,曾在战场斩杀暗夜精灵圣阶祭祀,经此战役,叶见尸之名响彻整个大陆,久而久之,人们甚至已经渐渐忘了他的本名叶渊,只知道精灵族有位二王子叶见尸叶殿下。

  这称呼,是尊敬,更是畏惧。

  龙傲地心不由一沉,如果精灵族所来之人是这极负凶名的叶见尸二王子,那向阳光可就凶多吉少了!

  毕竟,那可是连圣阶强者都可以斩杀的变态王子!与性格温厚善良的大王子叶晟殿下不同,二王子叶渊殿下,可是出了名的杀伐果断,冷酷无情,乃是战场上暗夜精灵一族的噩梦。

  值得一提的是,与光明帝国对立兽人帝国一样,精灵一族也有他们对立的一方,那便是堕落了的暗夜精灵一族。

  精灵族,即森林精灵,森林精灵们亲近自然,向往和平,热爱生活,追求艺术,且擅长自然魔法,他们所信仰的是月光女神。

  而暗夜精灵则是与之相反,信仰的是黑夜女神,暗夜精灵极其排外,种族荣誉感十足,骄傲,刚愎自用,目空一切,且极具侵略性,因此与向往和平的森林精灵水火不容,千百年来两族交界一直大小战役不断。

  向阳光本来打算刺杀的是宅心仁厚的精灵大王子叶晟殿下,叶晟殿下虽然精通政要,乃是森林精灵一族未来的王位继承人,但却没有什么修炼天分,修为并不高,因此向阳光如果制造出现场混乱,然后趁乱刺杀他倒多少还有点机会。

  可如若换成精灵二王子叶渊殿下,那可就毫无机会了,人送外号叶见尸的精灵二王子,那可是连圣阶强者都斩杀过的狠人,向阳光对上他,绝对毫无胜算!

  龙傲地心中担忧,于是焦急挤进人群,好不容易推搡出身,映入眼帘的,却是……

  一抹鲜红——

  只要前方殿堂,空出一块少人的地方,那里地上倒着一白色身影,只不过她身下早已是鲜血蔓延开来,白色身影倒在红色血泊中,格外刺眼。

  不!

  龙傲地面色刷的苍白,天地仿佛都在这一刻远离他而去一般……

  她死了,她就这样死了!这个女孩,这个脸上有疤的女孩,这个爱穿裙子的女孩,走了,永远的离自己而去了!

  本来,他是打算来阻止向阳光的,打算赶在向阳光行刺之前阻止她,拦下她,这样即可将悲剧扼杀于摇篮。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终究还是来晚一步……

  看着地上那一抹鲜红刺眼,龙傲地脑袋一片空白,悲痛欲绝,霎时间不管不顾了,握紧手中透明长剑就欲上前!

  看着前方那即便已经制敌,依然神色淡漠,视生命如草芥,一只脚踩在向阳光尸体之上的精灵二王子叶渊殿下,龙傲地恨极,过于悲愤的他,将什么理智都抛在了脑外,难得冲动的他,一时只想报仇!为心中所爱的向阳光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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