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刘彻与杨毅相处许久,自然耳闻目濡,也被动的知道和了解了墨家的许多思想和见解。
杨毅走进这殿中只见有一个头戴九旒身穿冕服的贵族少年,朝他微笑着。
他自然知道,这就是那个将他从雒阳传召来长安的太子。
于是,杨毅按照路上别人教给他的规矩,跪下来,叩首拜道:“草民杨毅拜见家上!”
不要以为墨家的人都是些不懂规矩,甚至是不合群的孤僻之人。
实际上,墨家除了思想有些圣母,爱钻技术和科学的牛角尖外,其他的与常人无二,若是放在后世,也不过是些满脑子悲天悯人的技术宅而已。
而且,尤为重要的一点是,墨家在本质上,也属于秩序的维护者。
诸子百家,三教九流,殊途同归。
因此,墨家也是臣服或者说顺从刘氏王朝的统治的。
只不过,这些家伙的政见和主张,跟过去刘氏的天子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但刘彻却不管这些。
管它黑猫白猫,能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孤最近读书,读至腹?杀子之时,常常扼腕叹息,若世人皆如腹?,何愁法令不通,政令不行?”刘彻却看着杨毅,缓缓的道:“于是,遍问诸臣,可知有墨家传人?有左右曰:雒阳杨子重,墨家子弟,可以一观……”
刘彻笑眯眯的对杨毅道:“杨毅……你来跟孤解释一下腹?何以杀子?”
腹?,乃是秦惠王时墨家的钜子。
墨家的钜子,很好理解,大抵就相当于武侠小说里的掌门人。
某次腹?之子杀人犯法被官吏抓捕,惠王下令将其子释放,理由是腹?年事已高,独有一子,不可让其绝后。
这在统治者的立场很好解释。
笼络人心嘛!
但腹?知道后,就将其子杀了,还对秦孝公说‘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这个故事被记载在吕氏春秋中,后世,基本很少人知道,即使此时,假如不去翻书,还真不知道。
但刘彻喜欢看书,加之最近在编辑《新神农》,于是就看到了这么一则故事。
从这个角度来说,墨家的人,比法家的人更尊重法律。
前提是,这个法律,得让墨家人觉得有道理。
杨毅却是稀里糊涂,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涉及到学派的名声和尊严时,他不能不回答,于是叩首道:“回禀家上,腹?杀子为公义,其子犯法杀人,综按汉律,以当偿命,先贤杀之,是维护律法之公,天下之义也!”
刘彻闻言点点头。
比起儒家的嘴炮,墨家才是真正的行动派!
像儒家嘴上说什么舍身取义,杀生成仁。
临到头没几个真正付诸行动的。
但墨家不然,史书之上,孟胜为一诺殉城,之后墨家因孝公而效忠秦国百余年,始终不曾泄露过秦国任何机密,更不曾朝三暮四,与六国有什么勾搭。(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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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昨天有个bug,100w斤在汉代折合现在应该是50万斤,,别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