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课盐课加征是天启元*户部主管辽饷的**新饷司郎中杨嗣昌提出来的。
当时明廷使行“纲法”,规定一批固定的商人每*认购盐引。
本来商人在认购盐引时就要交纳“余盐银”,实际上是政府失去了一部分灶户、盐田的控制权,反而将这笔钱转嫁到商人头上,现在认购盐引时还要交额外的辽饷,天启3*辽饷数据中有“盐引银”32*两,可能就是天启元*定下的数目。
天启4*5月曾加征盐课54.7*两,但这笔加征持续时间不详,且后来叙述辽饷者都未提到这笔加征,很可能是其它名目下,比如修三大殿、修皇陵的加征。
之后又有一些陆续的加征,实际数额不详。
崇祯三*将之前的盐课加征都归入辽饷,并将额数增加到94*两。
明代在水路交通集散地设有钞关,对过往船只根据载货量进行征税。有的钞关还同时征缴对商人货物征收的“商税”。
天启元*在原额34.5*两的基础上加征6.5*两,天启5*增加2处钞关,并加征13.5*两。
这算是天启朝的后三*辽饷中唯一一次增加的税额。
至魏公公征收工商税除了落在这13.5*两上,实在是无迹可寻。
魏公公指使人诬告徽商给人家“坐赃”没收家产倒是有的,可惜那是为了修三大殿,本来就是另一笔不必要的开支。
约在崇祯2*,又增加5*两。崇祯3*将总额加到了33.6*两。随后13*又加征20*两。
总体来看,田赋加征是*历朝末*定下来的政策,那时候并非东林执政。
杂项、盐课、关税的加派全都是天启朝初*东林执政时期定下来的。
至于崇祯*间,杂项中的房屋交易税费、当铺爱国捐、盐课、关税等等不但继续征收,而且都增加了。
反而天启后三*除了搞了一次田赋临时加征、一次增加关税之外,似乎没加过什么税。
魏公公这几*增收盐课,盐是专卖品,只会转嫁给民众、助长私盐,铸造劣质铜钱牟利,大肆诬告坐赃,卖紫禁城骑马特权,征收各地方的库银。
杂项是掐地**府的脖子,这个是直接掏地**府的家底,全都是打着“以助大工”的旗号,就是为了给天启皇帝修三大殿。
这殿工天启初*暂停,5*二月重开,到7*8月修成,紧接着熹宗就驾崩了,两*半修完,不可谓不快,耗银595*两,将近一*的辽饷总支出。
阉党的干将崔呈秀、孙杰,天启末*干的就是“督察大工”的活儿。
魏公公还有一招“捐助”,一开始是号召各王府捐助,这还罢了,毕竟有固定收入,后来把任务摊派到在职**身上,于是就搞出许多“私派”。
本来**要擅自在辖区内加税是不行的,现在有了这个名堂,至少可以在组织内部搪塞了。
韦宝除了认出了李元忠,天启皇帝朱由校身边的其他人,韦宝是不认得的。
其中居然还有一个**。
这在韦宝看来比较反常。
因为朱由校连内阁大臣都懒得接见,更别说一般的大臣了。
这个大臣穿着五品的朝服,显然品级很低,按理说是**资格在这种平台地方议事的啊。
“小宝,你来了。”天启皇帝朱由校很热络的道:“都过来。”
天启五*十月甲申户部尚书李起元以国计匮诎,採集舆论:一、暂复榷税,议檄行各省直抚按查境内关津扼要,水陆衝衢,照*历二十七、八*例,量征什一于商贾,事平即止,仍慎择榷官,严禁骚扰。
暂纳充附,议令民间俊秀子弟纳银一百三十两,淮充附学,各生纳银之后,该州县申详学道,照尝鼓乐送学,遇岁考科举一体考试,不得分援纳名色。
广开屯田,议令关门内外凡膏腴之地,设法屯种,其在省直,行各该道备查各卫所原额屯地若干,见今实在徵粮若干,其地亩不敷原额者,见系何人占种,履亩清查旧田,无使影射新垦处,以本工限三月内造册报部。
申饬茶马,议令囤户卖茶及茶商兴贩告引给繇与批验纳货等项,务遵引繇条例,逐一查照批验,必无夹带,方淮放行。盘获私茶并船车头畜等物,一槩入官。
申明盐法,近有积姦吴惟顺剏议新法卖窝指商,一时商人惊散,幸本部条议三十*之咨至,而商心稍定,然三十*之内亦有难行者,今量将一、二十*坐发运司,作为**铸本,**将铸息按季解部,以为积贮,仍将吴惟顺付盐臣罚治。
至如先*征倭、征播加派钱粮,事平之后已奉旨概行蠲免,然闻各省直有已徵未解尚留在库者,又有朝廷虽蠲而司府州县仍行带徵,借作别项支用或抵充公费者,乞敕抚按官尽数清查,以解臣部。得旨:诸款凿凿可行,榷税照旧例量徵,委廉能甲科推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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