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啊!”
仅仅只是最为单纯也最为疯狂的单音节,却将内心深处的汹涌展现得淋漓尽致。
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伸出了双手,不断拍打着陆恪的脸颊和身体,争先恐后地表达着自己的想法,“……对阵钢人的那场比赛”、“圣徒队的最后四分钟……”、“……万福玛丽”,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
“签名,斑比!请问可以给我签名吗?”
疯狂声浪之中,一个胖乎乎的红胡子中年大叔,满头大汗、狼狈不堪地挤了上来,但满脸激动却丝毫没有减少,在惊涛骇浪之中不动如山,双眼盛满殷切地递来了一支碳素笔,声嘶力竭地试图将自己的请求传达给陆恪。
陆恪稍稍愣了愣,下一秒,这位大叔就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无数双手都纷纷朝着陆恪的脸孔冲了过来,“签名”、“我,还有我”、“我爱你”之类的话语夹杂着一起冲撞过来,甚至还有碳素笔就这样直筒筒地朝着他的眼睛攻击过来。
幸运的是,陆恪的身高足够、反应及时,这才避免了一出惨剧。
陆恪低下头,从红胡子中年大叔手中接过了碳素笔,视线上下扫视了一圈,大叔似乎阅读出了陆恪的眼神含义,立刻往前送了送肩膀,“这儿!这儿!”
瞥了一眼,那赫然是旧金山49人的客场白色球衣,号码正是熟悉的十四号。
陆恪快速在大叔肩头之上签下了名字,然后就听到大叔高声嘶吼到,“斑比!我相信你!一直都相信着,加油!”在一片混乱之中,仅仅只是最为简单朴素的一句话,却饱含了深深的热情和癫狂,瞬间就击中了心中的柔软之处。
紧接着,大叔就转过身,一点一点地被人群吞没,最后渐渐地离开了人群,高高举起了双手,在旁边转圈欢呼起来,“斑比给我签名了!哈哈!我拿到斑比的签名了!”那老顽童的模样,甚至还笨拙地跳跃了起来,就好像帕丁顿熊一般,让人忍俊不禁。
但对于陆恪来说,更为珍贵的是,拥有这样的球迷,这是他的荣幸。
收回视线,陆恪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中依旧握着那一支碳素笔,但红胡子大叔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之中,陆恪也只能哑然失笑,转过头,看向了旁边的下一个球迷,继续开始签名。
站在眼前的是一位年轻少女,热情而亢奋地对着陆恪嘶吼到,“我!我!”然后,她就将自己的圆领T恤狠狠地往下一拉,露出了一抹白皙,瞪大了一双水汪汪的眸子,扑闪扑闪地眨着,“这里,就签这里!”
陆恪不由就微微愣了愣,视线余光瞥了一眼,差点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但最后时刻还是镇定了下来,眉头微蹙地再次确认了一遍,“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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