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宇叹口气,用衣襟擦了擦男孩脸上血迹,丢了些碎银过去:“速离此地,随众前往太原”。
说完起身上马,朝南城行去。
城墙高不过五米,宽两米又余,周长不过不过两三里,如此小城根本难抵贼军铁骑,常宇站在城墙上吹着风雪,看了看西边莽莽大山,东边荒野河道,正南方虽勉强算一马平川,此地根本无险可守。
但即便如此他也决定再次和贼军来一次硬碰硬。
为何?因为不服!因为不想那么憋屈。
李自成发兵进京。本文来源:齐~齐^读。确切说是出门郊游,出西安一路走走转转,到谁家门口谁开门欢迎,送吃喝喝还送人,畅通无堵的到了宁武关前才被周遇吉狠揍一顿。
这一顿其实揍的挺疼的,甚至让本就不想进京玩耍的李自成有了回家念头,可偏偏遇到热情好客的姜瓖大开门户:客官进京玩耍呗,然后又一路有吃有喝的到了京城。
堂堂几十万大军摆在门口,却不如一条看家狗!
“耻辱!天大的耻辱!”常宇用力挥拳砸了一下城垛,恶狠狠的看着远方,他绝对不能让李自成那么舒坦的一路狂欢。
这便是他在此设立防线的目的,要给贼军当头一击!交城小而空旷,在此一拼,代价小,成本低。
当然他也知道。 。交城无险可据,城小墙矮是阻挡不住闯贼,他也没幻想在此挡住,但只需给贼军一记猛拳便可,让贼军知道疼,让官兵涨涨士气,治治他们的恐贼症!
一想到贼军大摇大摆的从西安潇潇洒洒的走到此,常宇心中屈辱难消。
“大哥,天快黑了,而且这城头也忒冷了些”春祥在旁边缩着脖子,哈着冷气。
常宇长长呼了一口气:“走吧”。
“去哪?”春祥问。
“太原”
常宇等人刚刚下了城头,迎面便碰到蒋全等人,却见他刀鞘口血迹斑斑。
“杀人了?”
“十三个”蒋全道。
“都是兵?”
“还有五个趁机作乱的地痞混混”。
“杀的好”常宇不在言语。看后求收藏齐^齐#读,。纵马向北,走不远又遇到程明,众人边径直出城。
出城便见一桅杆,杆上挂着十多个血淋漓的首级,让人望而生寒。从旁经过的百姓,窃窃私语,眼神之间全是惊恐。
虽已天黑,城内百姓依然源源不断,没办法,城内官兵强制他们离城,必须要趁夜赶往太原,早早安顿下来。
交城距离太原呢一百多里地,按照他行走速度,即便不停歇也要十二个小时,加上这一路风雪,的确够辛苦的。
常宇等人打马急行,趁着天黑将黑之际一路狂奔,一口气奔了十余里地,迎面碰到一支人马,估摸两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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