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张完整的乐谱便从沈彧手中诞生,
他顺手将写好的乐谱递给身边的季书意道,
“你先看看乐谱,我现在将歌词写给你。”
说着重新拿出一张纸,
开始写起了歌词。
而季书意此时,开始熟悉手中的乐谱,轻轻地哼唱着,
越看下去,她的眼睛就越亮,
以她的水准,自然能够看出来,
这绝对是一首不可多得的好歌,
就算是她发布的那些爆火歌曲,能比得上这首的也不是很多。
瞬间又感觉自己是占了沈彧的便宜,
当即就想要推掉明天和他的合唱。
结果刚一转头,就看到沈彧飞快的写着歌词,
看到上面的字之后,顿时一脸的震惊,嘴巴都不自觉的张大,
眼神更是死死的盯住歌词,都不舍得眨一下眼睛。
这是怎样的一种文字,
和传统的楷书大相径庭,个性极为的强烈。
笔迹瘦劲,但瘦而不失其肉,骨力尽显而不失柔和,
看上去十分的俊逸潇洒,具有非常独特的韵味,
季书意看到第一眼,就被其展示出来的艺术之美牢牢的吸引住了。
她本就是一个爱好书法的文艺青年,
平时空闲下来的时候,也都会练习书法用来静心,
书法造诣在年轻人中也是颇为不俗。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所以她才能更深刻的感受到,沈彧这种书法的韵味。
没几分钟,
沈彧便将歌词全部誊写完毕,递给了一旁的季书意,
季书意此时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脑海中不停的在构思,沈彧的这种笔法。
沈彧看到季书意并没有接,而是在发呆,便轻轻喊了声她,
季书意这才反应过来,
脸色微红,接过了沈彧递过来的歌词,
但并没有观看,而是兴奋的询问道,
“沈彧,你刚才写的这种字体叫什么名字,看上去真的好漂亮,和楷书不一样。”
沈彧闻言一怔,
他倒是忘记了,这个世界并没有瘦金体,只有草书,行书和楷书,
一个不留神,他便将平常经常使用的瘦金体写了出来。
笑着解释道,
“这是我闲暇时候,偶然练成的一种书法,我称之为瘦金体,难登大雅之堂,见笑了。”
“不不不,怎么能是难登大雅之堂,我看你这字自成一体,天骨遒美,逸趣蔼然,就如同工笔画一样美,真的很不凡,我很喜欢你的这个瘦...瘦金体,我可以模仿你的这种字体吗?”
沈彧闻言轻声笑道,
“当然可以了,我很荣幸,你练习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问我,不过你现在应该先看看歌词,毕竟我们明天就要上台演唱了。”
季书意本来拒绝的话,就在口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看到歌词,确实是男女对唱之后,
思索了一番还是决定和沈彧合唱这首歌,
因为这里没有比自己更合适的人演唱,二就是这首歌的质量太好了,她舍不得让别人演唱。
至于欠沈彧的人情,她有信心写出和这首歌相同质量的合唱歌曲,
到时候她再邀请沈彧一起合唱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