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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 76:Camouflage 伪装(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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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去派恩维尔,没脸再见Dxe了。哪怕你再歹毒,我也不想离开你。恶人是如此叫人痴迷。至于你问了我那么多遍要不要停战,不就是为了耍我么?还能是什么?”

  “哈哈,100人里99个都会这么回答,如果是畜生公羊要杀你,你会跪舔么?我觉得你哪怕再自不量力,也会选择拼却性命死不低头。但对象如果换成我,你会想女人总比男人心软吧,或许能讨饶活下来,是吗?”她原本神态很轻松,忽然口吻变得严肃起来,道:“我那么做的用意,是在用实际行动告诉你,面对弥利耶,哪怕咬舌自尽,你也决不能求饶。”

  虽然我很喜爱听她风轻云淡的扯淡,但勿忘我忽然变色,我不由正了正身子,沉默起来。

  “她们中有些人,长着一张比吕库古小姐更纯洁无害的脸蛋,心肠却毒如蛇蝎。能成为弥利耶的女人们,身世都比较复杂,基因里被染尽了扭曲、极端和暴虐,一旦落入她们掌心绝无生路。她们享受听人哀嚎惨叫,甚至会录下来,一遍遍播给你听。越求饶越会让她们兴奋,当你奄奄一息发不出声时,弥利耶会在你身上刺孔,然后灌入盐酸逼着你声嘶力竭,直到最后断气为止。”她打了个哆嗦,丽眼透出惶然,说:“与那些贼婆娘相比,我可能是比较温柔的一个,那些血淋淋的场面,连我见了也感到毛骨悚然!你千万要记住我的话。”

  晚九点,车进入南卡州境,途径绿城附近的皮德蒙特时,她停下车拽着我走进一家法式海鲜餐馆,用不久前得来的血钱要了一大桌鱼蟹,狼吞虎咽地吃将起来。看得出整整一天的互博,她早已饥肠辘辘。当被问起她不是以囚禁者为食吗?贼婆娘却说,那都是她胡编的,但吃人肉这事倒是真的。她这么做是为了恐吓,击溃庸医的心理防线,想要他吐露文件在哪。

  “你这张脸,虽然与阴蜮遇见时一样,但精致了许多,也更显年轻了,这是如何办到的?”

  “因为妖心的缘故,它寄食于人会抽取脂肪,所以我每天摄入的食物是常人的五倍。”

  她嫌室内太热,脱了外套光着膀子吃喝,手势粗鲁又野蛮,看得一干吃客移不动眼珠,我忙坐到她侧面,挡住那些人色迷迷的目光,问是不是每个弥利耶都有她这般的姿容。

  “当初小女与我拌嘴时,也爱拿相貌大做文章。我原本就是魅者出身啊,因为个子太高指关节粗大,才改行去当了弥利耶的。”勿忘我哪怕再武腔也是个女人,女人都爱听人恭维,更何况这本就是事实。她身上有一股独特且浑厚的魅力,能摄人魂魄,男人被迷得丧失理智,很容易掉入陷坑。那种美是成熟饱满的美,与清纯亮丽截然相反,更具女人味。

  身材高挑的她,穿上高跟鞋比我还高,体力更是惊人。与她肉搏如果蒙上眼,完全感觉不出这是名女性,更像是个凶残的暴徒。弥利耶的指关节又粗又硬,以往我与人搏战,仗着少年时总爱在树干上苦练,最擅以拳迎拳,那样会叫对方趾骨骨裂,瞬间丧失战斗力。在对付女兵、Krys以及迪姐时,屡试不爽。可紫眼狐狸的拳风比我更硬,就跟把榔头似的。

  她如风卷残云般一口气扫光桌上全部菜盆时,我才刚吃了半只龙虾。见状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唤来侍者重新叫了一桌,然后转去盥洗室洗漱一番,支着下巴开始学起窈窕淑女来。

  勿忘我最具特色之处,就是能随时切换口吻,前一秒还在小鸟依人,下一秒就会破口谩骂。你永远猜不透她在想什么,也不会知道她接着会作出什么举动。正在我专心致志为生蚝涂芥末时,猛地被她抱住胳臂,贼婆娘忽然眼睛一红,扑倒在我怀里,声嘶力竭地大哭起来:“我本以为自己涂满血腥,早已变得六亲不认,崇尚当个母畜生。结果化为半妖后,我却发现自己的本质,竟然是个比谁都软弱都孤单无助的可怜虫哪。”

  这股气力差点将我扑翻在地,猝不及防的嚎哭令吃客们纷纷侧目,还以为我对她做过什么。我让她注意些自己形象,放屁也就算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哭得那么凄惨,被耳尖之人听在心里,没准会闹出事来。

  “你说的有理,不如将他们全杀了,那样也省去许多麻烦。”她将手探向罩衫,取出破叉子挥舞。我忙向众人陪笑说她喝醉了,没什么可看的。贼婆娘这才缓和下来,道:“我最讨厌别人来为我拿主意,没大没小的,再有下一次,我绝不会再开玩笑!”

  “是,我思虑欠妥,望你见谅。”我直直站起,双手贴裤缝,毕恭毕敬地回答。

  勿忘我喝得酩酊大醉,一会儿发出浪笑一会儿伏案痛哭,好在这出闹剧没持续多久,人家要歇业了。由这里去夏洛特,此前绿城大战时我已走过一回,哪怕闭着眼也能找到派恩维尔在哪,便与她换了个座,让紫眼狐狸靠在肩头打盹,重新驶上高速段。

  “这点小酒怎能灌得醉呢?我喝白兰地就跟喝自来水似的,”她窃窃发笑,脸上浮着红晕,好似初春三月天的桃花那么娇艳。见我不住偷眼瞟她,勿忘我抱住我的脸付之一吻,躺回副驾驶,指着自己胸脯道:“在我心灵深处,居住着一个拳王那样的猛男。”

  “诶,你是指对人的占有欲,或者侵略如火的精神么?”我点起一支烟,问。

  “不,我想谈谈自己,总憋在心里,却无人倾诉,即便倾诉也没人能懂,真的很痛苦。”

  勿忘我何时降临人世,出生地又在哪,她认为无关紧要,并说问女人太多私密是不知礼数,全部忽略了过去。我大致知道她是在某个寒冷的北方长大,父母都是老实本份的手艺人,在老家一带她十分出名,身边所有男性,同学、老师、校工甚至是隔壁邻居,都对她投以异样的目光。在那种环境里,她享受着被人瞩目,逐渐变得放荡,并不拿这些当回事。

  十五岁那年,她父母因受不了小城的流言蜚语,打算搬家,往南部诸州去接受一笔遗产开店。在动身前一家人出门做了趟长途旅行,打算以此好好调整心情,争取以全新面貌重新生活。然而途径某个小站时,勿忘我无端跳下火车,就此人间蒸发。

  “这是曾经的我,比起你们这帮小兔崽子还青涩呢。”她丛怀中掏出只破皮夹,边缘模糊的相片上,人的脸还没长开,戴着牙套并架着付眼镜,显得既土气又无聊,与现在的明艳云泥之差。她无限怀念地望着夜空,说:“我来自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对我很关爱。但我不喜欢那里,不愿去另一个更狭隘的小城,它们都太小了,容不下我的雄心勃勃,我需要更大的空间翱翔。那一天,我感到火车的咆哮声是如此可怕,所以我逃跑了。”

  勿忘我下火车时,怀里揣着从五岁起积攒下来的二百七十块,开始了漫步人生路。她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会寄明信片,并附上自己近照给家人,让他们安心别去报警,并说自己虽是他们生养的,但她更属于这个世界,往后发了大财自会回去看望他们。

  但一个半大女孩要怎么去实现理想呢?她给自己定下目标,做一次环绕全国的长途旅行,看看最后能否凭着这些钱重新回到小站。于是她搭上了列车,叱咤在眼花缭乱的各大都市中。

  “她们当时都管我叫闯王呢,你无法想象那会是多么有趣。在旅途中,我认识了许多人,有牧师有书商还有同样离家出走的少女,到了北加州时,我不仅没花一分钱,而且身上还多出了好几百块。”每个人都爱谈论往事,她与常人一样充满了眷恋,合起了双眼道:“因为我从开始就给自己这么定位,所以不论在哪都没有陌生感,感觉来了就拖个人去旅店,不仅身心快乐还能挣钱,这种事在我老家本就是常态。你是不是觉得很荒淫,好戏还在后头呢。”

  终于有一天,她在列车上遇见了自己的初恋,那是一个叫肯尼的富家子。俩人如前世分离的恋人般一见钟情,很快打得火热。小哥在某地念大学,俩人在外租房同居一处。她感觉自己该收心了,并决心为他生儿育女。哪知却在某一晚,住所来了他的四个同学,她被灌醉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勃然大怒的她找到自己男友讨说法,肯尼声泪俱下给她跪下,抱着勿忘我的腿哭泣,说自己在外欠了无数赌债,希望贼婆娘能宽恕他。

  “然后呢?我估摸着这家伙肯定被你削成了人棍,没准现在仍可悲得活着呢。”

  “并没有,这就是我说的,你怎能理解一个疯子的心呢?我是如此的爱他,就像小鱼离不开水,人不能没有空气,当即就原谅了他,并答应会为他还清赌债,睡谁不是睡,所以开始了皮肉营生。哪知隔了没多久,他无法忍受我以德报怨,竟然卷铺盖逃了,从此下落不明。”

  失去了肯尼后,她开始变得消极,久而久之心头积满了怨怒。自己为爱人付出所有,可他却选择怯弱的遁逃,相比之下勿忘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个爷们。直到有一天,她因没有心情拒绝酒馆里的壮汉,被人狠狠修理了一顿。在那一刻,她将自身所有的委屈凝聚在一起,胸中起了杀心,尾随这家伙闯入他的家,她拔出刀子正欲行凶,哪知这个表面凶残的家伙,竟窝囊地大哭起来,涕泪俱下,不论勿忘我让他干什么壮汉丝毫不敢反抗,最终她身心获得极大的满足,感觉自己是个凌驾在强者之上的霸道者,扎了他一刀走了。

  “从那时起,我开始不断袭击那种人高马大,看着就很蛮横的人,结果他们无一例外的,当见到黑森森的枪膛抵住自己胸膛时,立即吓得肝胆俱裂,有要拿钱出来买活命的,也有自抽耳光求放过的,更有搬出上有老下有少这套歪理邪说祈求饶恕的。这些貌似凶残的家伙让我很生气,他们怎能名不副实呢?好像我才是个弱者,不是么?看着那些人猥琐的嘴脸,我就会想起将我抛弃,怯弱逃跑的肯尼,所以我将这些人全部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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