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逆袭大BOSS:万界打脸手册> 第三十六章 民国最强哥哥(四)(1/2)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三十六章 民国最强哥哥(四)(1/2)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81中文网
  最新网址:xs“少爷,您吩咐小的买的报纸,小的已经买到了。”

  李淑然把目光投向门口,视线停留在小厮怀里的厚厚一叠报纸上不动了。怪不得刚刚哥哥屋里没有伺候的人,没想到竟是被哥哥派出去买报纸了。哥哥之前可是从不看报的……果然那也是为骗过太太演的戏吗?不愧是哥哥!

  安歆丝毫不知李淑然这个新晋哥吹在心里又把他吹了一遍,他只是从小厮手里接过报纸,大概浏览了一下。

  这里一共有十几种报纸,都是市面上较为流行的,有当地的小报,也有全国性的大报。这些报纸上的内容不仅较为全面反应当代的审美倾向,还可以反应出每种刊物的风格。如果安歆想要投稿的话,就必须要把这些东西琢磨透。

  在经过慎重的考量后,他从中挑出了两份报纸,一份是当地较有名的小报《奉天杂闻》,一份就是全国性的大报《文学报》。

  前者有点类似现代社会的地摊文学,上面刊登的都是博人眼球的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歆就在头版看到了一个名为《偷情分尸案》的艳情与惊悚兼备的小说,所以《奉天杂闻》虽然在当地流传甚广,却一直上不了台面。

  后者《文学报》的地位就是《奉天杂闻》拍马所不能及的了。《文学报》总部设在北平,是全国性的大报刊,在华夏各省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奉天市也设的有分社。报纸上面刊登的作品无一不是名家的精品,内容高雅,思想深邃,有很多作品甚至被收录到了后世语文课本上。

  但是安歆还是选择了《奉天杂闻》作为自己的第一部作品的刊登平台。《文学报》毕竟是全国性的大报,作品刊登门槛高,编辑谨慎严格,这次他寄出去的作品如果被打下来,他的时间和精力就白费了,而他现在最不能浪费的就是时间。

  他这次“离家出走”太过突然,几乎是身无分文,这买报纸的钱还是李正升给的“零花钱”,所以他必须在剩下的二十天里攒够跑路的路费。因此准入门槛低,规矩少的《奉天杂闻》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至于《文学报》,等到他和李淑然安定下来后,他再去试水也不迟。

  第一部作品要写什么,安歆已经有了思路:他打算写一本推理小说。这还是《奉天杂闻》上连载的《偷情分尸案》给他的灵感。

  当初看到分尸这两字时,他还以为是什么推理刑侦小说,着实让他好奇了一把,所以虽然他手里的小说连载部分看起来比较像小黄文,他还是让小厮帮他收集一下往期的《奉天杂闻》,打算在黄文里找剧情,研究一下民国时期推理小说的水平。

  也是巧了,那小厮的同屋正是这《奉天杂闻》的忠实读者,是以小厮很快就给他抱来一大叠报纸。

  然后安歆就顶着小厮异样的目光,淡定地开始翻阅报纸。

  虽然报纸期数不全,但是他还是拼凑出了《偷情分尸案》的主要内容。虽然名字带有惊悚的“分尸”两字,但是本身和刑侦推理没有什么关系,它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艳俗小说。

  是的,这种在后世只会被和谐的小黄文在风气保守的民国时期不仅没有被藏着掖着,反而光明正大地被刊登在了报纸上,而且销量还颇为不错,这还真是一个绝佳的黑色幽默。

  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做陈晚朋的年轻人,生性风流,那啥天赋异禀,又长相俊俏,因为太帅了,所有大姑娘小媳妇都往他身上扑,所以他是见一个睡一个。其中各种艳情描写暂且不表,就说有一次,他勾搭上了一对姑嫂,三个人颠龙倒凤好不快活。

  然而好景不长,三人的事情败露,为了家中女眷的名节,这家的男人就把陈晚朋给勒死了,为了销毁证据,顺便还分了个尸,抛去野地给埋了。然后作者就借陈晚朋的悲惨遭遇告诫读者们:淫人妻女者是没有好下场的!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2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