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归吃瓜,缪可言的立场还是相当坚定的。
公司利益不能受损,你强志豪被绿是一回事,但主播姜喻要是因此受到了什么影响,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说来说去,吃亏的还是公司。
“你说说看,想让我怎么管?”
吕总笑眯眯地端起茶杯,小口抿了一下,语气慢条斯理。
“人家姜喻一没犯法,二没骗钱,最多就是道德上出了点问题,公司员工的感情纠纷,难道还要公司出面擦屁股吗?”
“可是.那强志豪如果在网上发小作文,指责姜喻脚踏几只船,欺骗感情,那对我们公司也是很坏的影响吧?”
如今的缪可言,考虑问题已经相当成熟了。
她不会去猜测男人会不会对姜喻进行物理攻击,也不会去思考姜喻做出这种事会是什么心理。
这些跟公司都没关系,自由归自由,法律归法律。
她只是在想,这件事对公司所能产生的最坏影响是什么。
答案呼之欲出。
“你说的没错,如果姜喻因为出轨的事情在互联网声誉扫地,对我们公司的影响确实很坏。”
吕锦程微微一笑,嘴角轻轻勾起,依然是那副云淡风轻的表情。
“那怎么办呀?”
缪可言追问道。
“解约咯,马上切割。”
“解解约?”
缪可言瞪大了眼睛。
“我们不是和达人签了合同的吗?哪能说解约就解约?”
“你不知道我在合同上标了什么吧,回去好好翻翻,劣迹达人解约条款了解一下。”
吕锦程拉开办公桌的抽屉,从抽屉里拿出一份空白合同,丢给沙发上的缪可言。
“我没注意看”
缪可言低下头,自顾自嘀咕道。
作为点金传媒的头两名签约达人,她确实没花太多心思在看合同上。
认定了跟着他干,那就义无反顾地跟了。
看着看着,缪可言倒吸一口凉气。
什么情况?
居然还真有劣迹达人解约条款!
可回想起自工作室刚刚成立以来,就没怎么修改过的制式合同,缪可言更惊讶了。
这怎么可能?
难道吕锦程一早就预料到了风险?
【基于道德条款解除合同】
紧盯着合同最后几行不起眼的解除条款,缪可言越看越惊心。
这个所谓的基于道德条款,也就是说C公司在与达人进行全方位合作前,协商签署道德条款,约束达人言行,督促其维护良好形象。
如果达人在约定合作期间,存在造成关联品牌负面影响的不当言行,如违法犯罪(涉黄赌毒、酒驾醉驾)、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出轨、重婚、家暴、遗弃)、损害国家利益(发表不当言论、政治不正确)等。
C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暂停或终止合作,撤除已有资源和广告商单,下架衍生作品,要求达人退还相关费用,承担违约责任。
这一条款埋得太深了!
缪可言忍不住回想起一个事实。
如果吕总有心下手,那旗下那几位有男朋友的头牌,岂不是分分钟送上帽子?
再联合合同上的这个条款.
手上有把柄的前提下,不仅相当于打白工,还有随时扫地出门的风险。
细思极恐。
换个角度想想,这个条款其实也代表着达人的自我修养。
时刻提醒自己是个公众人物,特别是大主播更要谨言慎行。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网络时代的粉丝,既可以将偶像抬上神坛,也可以粉转黑万人唾弃。
一旦达人陷入负面舆论,本就对其反感的吃瓜路人、有竞争关系的对手不介意狠狠多踩几脚。
此时再高超的危机公关,都于事无补,劣迹达人在互联网的宿命就是加速坠亡,如同鲸落。
“吕总,你可太.高明了。”
缪可言表情复杂,把合同小心翼翼地递了回去,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内心感受。
她还是第一次从头到脚把合同看了个遍。
如果强志豪真打算破釜沉舟,一旦影响到公司的正面形象,姜喻恐怕逃不过解约的最终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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