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怀疑这是在影射自己。
来福、好运,似乎都是同一个类别的名字。
不过,安小曦的解释是,在她小的时候,家里人曾经送了一只狗狗给她,名叫来福。
这只狗狗陪伴了她整个童年,给她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回忆。
于是此后她所养的狗狗,公的都会取名叫来福。
但郝运怀疑严重她是瞎扯的。
昆汀是个意大利裔美国佬,所以他讲英文:“我看了你的剧本,很难想象你在20岁的年纪写的出来这样的剧本,牛b!”
“我记得您22岁的时候写了个人首个剧本《船长prechfuzz和凤尾鱼强盗》,如果不是在表演上蹉跎了太多时间,您可能会写的更早。”
郝运研究过昆汀的履历,再加上刚薅了昆汀的属性,聊起天来就格外的亲切中听。
高中时,一心只想成为一名方法派演员的昆汀,毅然从阿姆斯特丹中学退学,靠着继父的支持,到当地一家名为詹姆斯·贝斯特的电影公司学习表演。
但他在贝斯特公司的境遇并不顺利。
他自以为是“一个表演天才”,对教自己表演的老师指手画脚。
他总能指出老师表演时的失误,这让他在学校里并不受欢迎。
1984年,已经21岁的昆汀觉得在贝斯特公司学不到任何新东西,也没有人愿意推荐他参演电影,便离开了公司,用省吃俭用省下来的钱去了曼哈顿,在“影音档案馆”音像店做营业员。
在音像店打工的日子里,昆汀看了大量的西部片和香江电影。
在一起打工的店员中,有一个名叫罗杰·阿瓦里的业余作家。
两人总是一起值夜班,互相倾谈电影梦。受阿瓦里影响,逐渐在观影中了解到一些导演技法的昆汀开始自己写剧本。
罗杰·阿瓦里后来和昆汀一起合作了《落水狗》《低俗》等剧本。
所以,郝运说的也没错,如果不是昆汀觉得他自己是个表演天才,他就不会浪费那几年的时间。
但是即便是成名之后,他的这个错觉也没有消退。
依旧执着的在自己的电影里出镜,毫不掩饰他的恋足癖,并且喜欢给自己安排一个不得好死的结局。
感慨了一下郝运的年纪,昆汀就把话题扯到了《心迷宫》上面。
这部电影他已经看了不下于三遍。
拍摄手法和镜头他不太能看得上,但是对于剧本却大加赞赏。
郝运采用环形叙事结构,将一宗普通的凶杀案进行重组,以一具无名焦尸串联了三段看似独立却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故事。
昆汀觉得这个剧本里头遍布了郝运这个编剧的奇思妙想。
郝运一边薅属性,一边趁机拿出了小卡片。
他准备了很多这样的东西,但是为了不吓到昆汀,他只拿出了区区十张而已。
郝运希望自己人见人爱,而不是看到他就绕道走。